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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动态评价排名规则

时间:2022-04-04 20:30:01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动态评价排名规则,供大家参考。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动态评价排名规则

 

 — 12 — 附件 5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项目动态评价排名规则

  一、动态评价方法 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动态评价由项目安全质量测评和智慧工地建设评价两部分构成,按百分制计算,其中安全质量测评评价占 70 分,智慧工地建设评价占 30 分。企业动态评价由所有在施工程项目动态评价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得出。动态评价周期为每季度一次。

 二、评价工程范围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风险分级管控平台(以下简称“风险分级管控平台”)中全市在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含轨道交通工程)纳入动态评价范围。未开工、停工、完工、竣工工程不纳入动态评价。当季度最后一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手续并在“风险分级管控平台”显示在施状态的工程不纳入本季度测评评价范围,纳入下季度测评评价范围。

 三、安全质量测评评价 安全质量测评情况满分 70 分,其中项目月度测评情况占 30 分、季度测评情况占 20 分、项目安全质量管理情况排名占 10 分和工程风险、进度等信息填报情况占 10 分。

 1.项目月度测评情况(30 分)

 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状

 — 13 — 况评估管理办法(暂行)》(京建法〔2013〕2 号)规定,项目管理部每个月应对项目安全质量状况进行一次测评。项目月度测评情况是以季度为周期,统计“风险分级管控平台”显示项目完成月度测评情况。每月 20 号(含)后取得施工许可手续并在“风险分级管控平台”显示在施状态的工程不纳入本月测评统计范围,纳入下月测评统计范围。如,某项目2022 年 1 季度应完成项目月度测评次数为 3 次,其中有 1 个月未完成月度自评,则该项目实际完成了 2 次项目月度测评,工程项目月度测评情况得分为(2/3)*30=20 分。

 2.项目季度测评情况(20 分)

 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状况评估管理办法(暂行)》(京建法〔2013〕2 号)规定,工程各参建单位每个季度应对本项目安全质量状况进行一次测评。项目季度测评情况是以季度为统计周期,统计“风险分级管控平台”显示参建单位完成项目季度测评情况。如,某项目 2022 年 1 季度应完成季度测评次数为 1 次,实际完成了 1 次季度测评,该项目季度测评情况得分为(1/1)*20=20分。

 3.项目安全质量排名情况(10 分)

 按照《工程安全质量情况排名规则》(详见“风险分级管控平台”公示信息),以季度为周期,计算出全市在施工程的安全质量状况测评分值。对工程安全质量状况测评分值排名,每 200 个工程为一档,前后档次工程分差为 0.5 分,具体如下:第 1~第 200 名的工程得 10 分、第 201~第 400名的工程得 9.5 分、第 401~第 600 名的工程得 9 分……第

 — 14 — 1201 名~第 1400 名的工程得 7 分、第 1401 名~第 1600 名的工程得 6.5 分,第 1601 名及以后的工程均得 6 分。如某项目 2022 年 1 季度安全质量状况排名为全市 320 名,则该项目安全质量状况排名情况得分为 9.5 分。

 4.项目风险、进度等信息填报情况(10 分)

 工程风险、进度等信息填报情况是以季度为周期,统计“风险分级管控平台”上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授权书上传、承诺书上传、质量风险定级、综合风险定级、工程单体施工阶段更新、施工形象进度照片上传”等 6 项工程信息的填报情况,其中项目负责人授权书上传、承诺书上传、质量风险定级、综合风险定级分值均为 1 分,工程单体施工阶段更新、施工形象进度照片上传情况分值均为 3 分。如,某项目 2022年 1 季度某项目以上 6 项工程信息,项目负责人授权书上传、承诺书上传、质量风险定级、综合风险定级均完成填报得 4分,只有 2 个月完成工程单体施工阶段更新、施工形象进度照片上传得 4 分,合计得 8 分。

 四、智慧工地建设评价 智慧工地建设评价按照项目智慧工地建设情况计分,满分 30 分。依据“风险分级管控平台”显示的各类工程及不同施工阶段包含的智慧工地做法和总鼓励得分 Q,工程实施若干项智慧工地做法,获得相应鼓励得分 P,该工程智慧工地建设得分为 P/Q*30,最高不超过 30 分。如,房建工程包含的智慧工地做法 50 项,智慧工地总鼓励得分为 25 分。2022年 1 季度某房建工程实施 20 项智慧工地做法,其项目智慧工地鼓励累计得分为 20*0.5=10 分,则该项目智慧工地建设

 — 15 — 得分为 10/25*30=12 分。

 承担全市安全质量及智慧管理标杆工地观摩活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企业动态评价得分加 1 分,奖励期 1 年。

 五、监督管理 (一)信息真实性承诺制。项目动态评价信息填报实行诚信承诺制,工程项目参建单位需签订项目负责人承诺书,通过“风险分级管控平台”上传后,按要求开展风险定级、安全质量测评和信息填报等相关工作。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结合工程进度每季度如实填报智慧工地做法,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填报的智慧工地做法进行审核确认。“风险分级管控平台”按季度统计项目安全质量测评结果与智慧工地做法情况。

 (二)评价结果公示及投诉举报制度。每季度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动态评价排名结果通过“风险分级管控平台”向全市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公示,公示期 7 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信息存有疑义的,可通过电子邮箱(fxgkpt2021@163.com)反馈,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经查属实的情形,按照实际情况对项目动态评价结果进行修正,并将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纳入信息填报不诚信记录。经公示修正后的排名结果应用于市场信用评价。

 (三)动态评价监督检查。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在施工程项目安全质量测评和智慧工地做法填报的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包括对投诉举报的核查)发现填报不实的,应责令限期改正,虚假填报项不得分,并记入信息填报不诚信记录。一个自然年度内企业出现三次信息填报不

 — 16 — 诚信记录的,对企业当季度动态评价排名进行降一档(10 名)处理;累计出现六次信息填报不诚信记录的,对企业当季度动态评价排名进行降两档处理。

 (此件公开发布)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2 年 3 月 15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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