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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人民医院创建老年友善医院工作实施方案7篇

时间:2022-06-21 13:25:11 浏览量:

XX区人民医院创建老年友善医院工作实施方案7篇

XX区人民医院创建老年友善医院工作实施方案篇1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县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做好住建局相关防控工作,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区域、建筑工地及外来人员管理,现将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全县房地产市场行业及开发项目售楼部;

  (二)全县物业管理区域;

  (三)建筑施工工地及外来人员。

  二、职责分工

  (一)局房管所负责城区房地产市场及售楼部;

  (二)局交易所负责城区二手房交易市场;

  (三)局物业股负责全县物业企业在管的"物业管理区域;

  (四)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全县建筑施工工地及外来人员;

  (五)局属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六)完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实施要求

  (一)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即日起立即组织人员到岗到位,切实负起责任、该关闭关闭、该停业停业,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上述公共场所由局各单位、各股室负责督促落实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及体温检测工作,并将检测情况收集汇总,于每日下午5点前报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凡发现从湖北省返乡人员且有发热症状者,及时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并拨打120,或上报__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_______)安排到定点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四)凡从业经营者必须戴口罩。

  各单位、各股室要全力做好应对工作,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做到严防严控。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进行督导各部门,切勿存在侥幸心理,凡因工作不细、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除通报批评外,将追究相关单位、股室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XX区人民医院创建老年友善医院工作实施方案篇2

  全区政府系统各级党员干部要弘扬斗争精神,激活斗争基因,坚定斗争意志,增强斗争本领。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精选区2022年政府系统工作效能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X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按照2022年市政府系统工作效能提升年各项要求,在本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以全新的姿态、全新的作风、全新的作为,不断提高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科学理政、从严治政水平,着力打造高效务实为民政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效能提升年六项行动,全面破除制约我区创新转型发展的诸多障碍,全力推进干部队伍思想作风转变,实现全区政府系统“三个明显提升、一个圆满完成”。即:执行力度更加有力,政府工作能力明显提升;运转流程更加高效,政府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工作作风更加务实,政府工作质量明显提升;圆满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树立忠诚意识

  全区政府系统各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捍卫“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牢固树立高度自觉的全局意识,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个体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坚持“一盘棋”理念,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

  (二)坚持对标对表

  全区政府系统各级党员干部要将高质量对标对表成为习惯,成为基本工作方法。全方位、全领域、全覆盖地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省直各部门、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工作要求和先进地区工作经验、做法。通过对标对表,主动对出工作差距、对出标准规范,明确方向、找出重点,解决在政治站位、思维方式、工作方式、落实措施、工作机制、干部作风等方面的短板和不足,把对标对表贯穿于全区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

  (三)发扬斗争精神

  全区政府系统各级党员干部要弘扬斗争精神,激活斗争基因,坚定斗争意志,增强斗争本领。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把握机遇,应对挑战,攻坚克难,牢固树立想干事的意识。要敢于直面矛盾,遇到问题和困难敢于较真碰硬,敢于“亮剑”,以“抓铁有痕”的力度同不良作风作斗争。要善于解决矛盾,练就会干事的能力,确保干成事的效果,在破解产业结构调整、经济结构调整等难题中抓落实、促振兴,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面对工作“左躲右闪”、不珍惜岗位、不担当作为的“躺平式”干部,要坚决把“板子”打到具体人身上,该调整的坚决调整,该问责的坚决问责。

  (四)强化依法行政

  全区政府系统各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危机感,树牢法治意识,着力强化依法行政理念,打造诚信政府,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要增强规范程序意识,加强决策合法性审查,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行政行为的程序规范。要树牢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严守安全生产红线,对于燃气、校园、交通等各领域安全工作,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督促指导各企业压实主体责任;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统筹生态保护与社会发展,合理规划土地、矿山、生态保护区等区域,坚持不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严守耕地红线,严格做到基本农田不受侵占,确保粮食安全。

  (五)提升效能意识

  要全面开展“塔吊现象”大讨论活动,实现“转观念、强作风、明职责、提效能”。要从根本上查摆、解决政府工作中存在的观念落后、作风松散、职责不清、机制不活、效能不高的问题,建立健全一批流转有序、过程可溯、动态监管、衔接畅通的闭环管理制度体系,创新完善一系列科学、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打造一支思想解放、善于创新、担当作为的干部队伍,营造真抓实干、踔厉奋发、笃行不殆的浓厚氛围,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高效、落实落地。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一抓到底深入落实行动

  1.建立完善任务清单台账管理制度。积极运用“五步工作法”(即一种模式:“上级政策+外地经验+xx实际”相结合的决策模式;四个方法:一线工作法、工作会商制、牵头负责制、重大项目例会制),全力缩短政府系统工作“四个距离”,真正做到“说了就算、定了就干、干就干好”。按照闭环管理要求,建立抓落实台账管理制度。全面梳理需要落实的重点工作任务,及时建立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台账,实时动态更新,逐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进行常态化管理。切实发挥政务“三单”、“项目三单”制度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建立完善工作任务研究部署制度。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在收到工作任务后3个工作日内签批或部署,严格落实办理责任和工作要求,视情况将相关工作方案在规定时限内以纸质或电子文档报送区政府分管领导研处。

  3.建立完善工作任务限时办结制度。对中央、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及市、区两级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必须按时办理落实,有时限要求的,按规定时限办理。没有时限要求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办结,较复杂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特别复杂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极特殊的经申请同意后1个月内办结,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办结的,须书面申报,并及时按程序报送审批。涉及到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承办单位按相关程序要求第一时间首报办理情况。

  4.建立完善工作任务催办督办制度。对中央、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及市、区两级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实行专人负责、动态跟踪、催办督办。及时采用电话、短信、督办通知等方式催办督办。紧急、特急办理事项,随即催办督办。承办单位对催办督办必须第一时间作出有效回应。

  (二)实施研究问题破解难题行动

  1.提升决策实效。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集体讨论决策重大事项前,区政府分管领导应先召集有关部门充分研讨和协调,并提出具体建议和相应解决方案。对需区政府研究决策的重要事项,必须先行深入调查研究,多方听取意见,在科学分析、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形成可行性方案供区政府决策。区政府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和授权,对分管(联系)的工作要积极协调服务。

  2.确定调研主题。紧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痛点、堵点,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积极研究问题,努力破解难题。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强调的乡村振兴、三篇大文章、产业链发展、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消费、新型城镇化等重点研究方向,结合“十四五”规划实施,及时确定1—2个调研主题,明确破题内容和牵头单位、责任单位。

  3.破解工作难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前瞻性、战略性研究,把情况搞明、把问题搞透、把政策搞准、把措施搞实,力求破解一个难题、推动一项工作、促进一方发展。各部门、各单位于2022年12月15日前向区政府督查室报送1篇以上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区政府督查室按省、市要求组织评选、推荐上报优质调研报告,区政府督查室于2022年12月底前组织评选出优秀调研报告装订成册并通报表扬。

  (三)实施“双重”服务优化升级行动

  1.建立完善领导包保制度。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要围绕服务重点企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及时建立健全重点企业清单、重点项目清单,按照区、镇分级负责原则,分别落实具体责任和范围,实现包保全覆盖。区、镇两级领导及工作部门均需履行包保责任,邀请同级党委、人大、政协领导参与包保工作。

  2.切实履行领导包保责任。包保责任人每季度至少到每个包保企业、项目开展1次以上服务工作,组织宣传有关政策措施,全面摸清、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着力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所需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

  3.汇编出台各项优惠政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汇编国家、省、市、区应对疫情出台的一揽子优惠政策,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宣传,方便企业和群众查阅。

  (四)实施权力运行规范管理行动

  1.精简规范权力事项。区司法局、区营商局等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废、改、立、释的情况,清理规范各类行政权力、公共服务、涉审中介服务等事项,尽量做到不同地区同一事项同一标准,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服务效能。

  2.修改完善三张清单。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我区出台的地方性法规中不合时宜的部分提出修改意见,按程序修改或废除。修改完善的“三张清单”(权力、责任、负面清单)和保留的地方性法规要于9月底前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3.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查。完善政府法律审查机制,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顾问等专业力量作用,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名义签署的合同协议进行严格法律审查。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进政府系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系统公开力度,通过xx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全面公开。倡导开展政府开放日、5.15政务公开等活动,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五)实施机关运转提质增效行动

  1.建立完善贯彻落实制度。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召开和领导指示批示、重要文件收到后,各部门、各单位原则上应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解读研究,及时研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措施。要逐条梳理工作任务,编制工作任务清单,逐级分解下达任务,逐一落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进度和办结时限。

  2.建立完善调度报告制度。上级决策部署要求上报贯彻落实情况的,要定期调度汇总上报。常规工作实行季报告,重要任务实行月报告,紧急的重点事项实行一事一报。任务事项办结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落实情况,上级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反馈。

  3.建立完善公文纠错制度。开展政府公文“零差错”机关创建活动,加强公文起草、事务办理等各环节审核把关,严防错情发生。各部门、各单位上报区政府公文需严格执行公文标准格式。区政府办公室对各部门、各单位来文进行严格审核,发现错情一律退回纠正,并纳入每月错情通报。

  (六)实施基层减负持续深化行动

  1.严控文件数量和篇幅。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要求,从严管控文件数量和篇幅。文件避免空话套话,不搞穿靴戴帽、照搬照转。中央、省、市没有明确要求的,不随意要求下级制定配套文件。中央、省、市有要求的,制定的文件应侧重于结合地方实际所采取的具体落实措施。积极推行电子化办公,充分利用云政务电子政务网提高公文传输和办理效率。

  2.严控会议数量和时间。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围绕减量提质,严控会议数量、时间、参会人数。传达学习上级精神及部署落实的会议、安排相近工作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部署推进同一普通事项的会议只开一次,没有实质内容的会议一律不开。

  3.严控督查检查考核频次。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区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有关规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和审批报批制度。日常督查检查考核以实地暗访、随机抽查为主。

  四、措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2年2月10日—2022年2月28日)

  区政府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副区长任副组长,镇街和区政府系统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xx区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协调指导全区政府系统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政府督查室。各地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部署安排开展效能提升年六项行动工作。工作开展情况于2月8日前报xx区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效能办)备案。

  (二)全面自查阶段(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31日)

  各部门、各单位在全面深入查找效能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的基础上,建立问题台账,结合实际,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细化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效能意识和服务本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于3月31日前报市效能办备案。

  (三)整改提高阶段(2022年3月15日—2022年11月30日)

  区效能办将对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效能提升年六项行动落实推进和查找问题整改工作等进行调度、跟踪、指导和督促督办,并实行常态化调度,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在前期自查整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制度体系,建立效能建设长效机制。

  (四)评估考核阶段(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各部门、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向区效能办报送效能提升年六项行动工作总结。区效能办对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实施情况组织开展量化评估考核。根据日常调度、量化评估和年终考核情况,择优选定5个单位作为工作示范点,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并大力推广运用,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效能提升年六项行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组织推动、亲自督促指导。分管负责人要对分管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和对比分析,找准制约效能提升瓶颈所在,制定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工作措施。

  (二)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深入开展作风整治,持续治理“吃拿卡要”“推拖绕躲”“庸懒散浮”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走过场”“做虚功”和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切实防范和纠治不落实、假落实、慢落实、软落实等现象和行为。

  (三)加强督查督办,强化跟踪问效。建立与效能建设相适应的调度督查督办机制,利用各领域大数据平台,强化效能提升工作的跟踪问效。区政府督查室要切实发挥全区政府系统“总督办部”作用,加强对效能提升工作落实推进情况的调度、协调、指导、督促。区效能办要结合开展专项督查和工作调研,定期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效能提升工作进行全面督导、重点督查、现场督办。

  (四)加强评估考核,实施激励约束。将效能提升年六项行动工作列入本部门本单位目标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区效能办会同区委组织部等单位,于2022年12月底前对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同时,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政府系统效能提升行动开展评价工作,并作为各地各部门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区政府督查室要充分利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12345”政府服务热线、人民网等平台,受理监督举报投诉。根据日常工作掌握情况和评估考核结果进行正向激励、负面约束。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政策、资金、项目等实实在在的激励支持。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庸政懒政怠政现象进行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公众号、电视台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工作,大力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适时曝光典型负面案例。区效能办要加大工作信息收集,组织撰写一批质量高、有见地的效能提升经验稿件,做到向上级推送一批、向内部公开一批、向社会宣传一批。xx时讯、xx电视台等媒体,要组织记者深入基层一线对各地各部门效能提升工作进行新闻采编,对发现的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XX区人民医院创建老年友善医院工作实施方案篇3

 

XX区人民医院创建老年友善医院工作实施方案篇4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平安医院”建设工作要求,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自治区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工作联席会议20XX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全县“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各医疗卫生单位管理服务能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改善医疗服务。各单位要加强医德医风规范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教育,使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诊疗环境,为患者提供及时、方便和人性化的医疗服务。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建立健全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情况研判机制,周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加强医患沟通,完善沟通内容,改进沟通方式,注重沟通效果。

  结合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切实加强医院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各项核心医疗工作制度和安全措施,保证医疗仪器设备合法、合理、安全使用,避免发生医疗差错和事故。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储存、使用质量的监督管理。严格技术准入制度,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规范医疗价格行为,严格执行医药价格政策,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二)依法妥善处置医患纠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把医患纠纷处置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医患纠纷调解机构,努力化解各类医患纠纷。积极实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把医疗责任保险与医患纠纷调处有机结合起来。依法、公平、公正调处医患纠纷,运用综合手段,防止因医患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严肃查处和打击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不断强化医院内部治安管理。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安全工作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学习培训,落实各项内部安全保卫措施,强化医院内部技防设施建设。落实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内部安全隐患。制定和完善防恐怖、防破坏、防灾害事故、防群体性事件等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加强医院内部重要部位和重点科室、部门的安全管理,重点对各类毒麻药品和放射性药品落实管理措施,严防发生流失等事件,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建章立制、强化监督,努力预防职务犯罪。加强与公安派出所的联系与沟通,发现治安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认真解决。

  (四)认真治理医院及周边环境,多渠道改善流动人口医疗卫生条件。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街道、社区做好对医疗机构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和出租屋、旅馆、招待所的管理,维护好医院内部及周边的治安秩序。经常分析医院及周边地区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巡逻守护,严密防范侵害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人身财产安全事件发生。要适时组织开展医院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整治,依法打击“医托”和散发、张贴虚假医药印刷品广告等违法行为。

  (五)进一步改进涉医新闻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强化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意识,建立统一协调的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公开最新的政务信息和医疗服务信息,增加工作透明度,满足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大力宣传医务工作者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出的不懈努力和无私奉献精神,营造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的社会氛围,增强医患之间的信任感;客观宣传生命科学和临床医学的特殊性、高科技性和高风险性,引导群众理性对待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和医疗损害纠纷;敦促新闻媒体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引导新闻媒体对有关医患纠纷,在搞清事件真相前不轻易、轻率地报道,杜绝不实报道。积极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共同营造有利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舆论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始终把深化“平安医院”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确保本单位不发生在全国、全区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不发生重大政治性事件、非法聚集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恶性刑事案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及重大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不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群死群伤的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

  (二)加强宣传,健全机制。各单位要加强综治队伍建设,确保“平安医院”专兼职干部基本稳定,并切实保障创建经费。要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网络、LED、专栏等舆论宣传阵地作用,广泛宣传平安创建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任务,要及时总结取得成效和经验做法,将有效措施制度化,建立科学、合理的平安医院创建工作长效机制。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各单位要经常性开展自查、督查,力争无重大案件、越级上访事件、安全生产事故等,并认真总结新经验、新成效。县卫生健康局将适时组织督查,对不落实节假日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信息不畅、发生突发事件和医疗纠纷不靠前指挥、不及时上报信息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活动中的新经验、新成效在卫生健康系统进行交流、推广。同时,对因决策不当引发的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等群体性集体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责任。

XX区人民医院创建老年友善医院工作实施方案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xx周年贺信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的重要要求,现就深入贯彻落实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少先队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70周年贺信精神,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共青团十八大精神,聚焦少先队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主责主业,深入贯彻落实党建带团建、队建,着力加强少先队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为切实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各级团委和教育部门党建带团建、队建

  1.将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党建工作规划。要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下发的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政策文件,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各级教育部门党建工作总体规划,纳入中小学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要将少先队工作纳入中小学党建工作规划,学校党组织每学期专题研究少先队工作应不少于2次。中小学要全面建立学校少工委,从制度上加强学校党组织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要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各级中小学党建督导考核,作为单列督导考核内容,分值不少于10%。

  2.夯实各级团委全团带队职责。全团带队是党赋予共青团的光荣职责。各级团委主要负责同志是少先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少先队工作,每季度听取1—2次少先队工作汇报,及时协调团的各条战线帮助、支持少先队推动工作、解决问题。要建立健全各级团委主要负责同志直接联系服务少先队辅导员的制度机制。要将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纳入团干部培训、“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等人才培养体系,将少先队工作作为团干部培训课程的重要内容。要大幅度提高少先队工作在各级共青团工作考核指标中的分值和权重。要推动本地区财政单列少先队工作预算,未能单列的要在本级团委工作预算中明确列支,原则上不低于本级团委年度预算安排的25%。将各级团组织团费支持少先队工作的比例从10%提高到20%。在各级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委员、常委人选和表彰评优名额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少先队辅导员代表。

  3.加强党组织对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的管理。要突出政治素质和政治标准、政治要求,按照中小学中层干部管理标准,对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进行考察、选拔、配备、管理、使用、保障,并报同级教育部门备案。工作特别优秀的少先队大队和中队辅导员,应列入教育系统和学校后备干部培养序列。在各级中小学中层干部培训中,要有一定比例的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参加。

  (二)健全完善全国和地方各级少工委运行机制

  4.明确全国和地方各级少工委核心职能。全国少工委要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决策部署,重点做好战略规划、制定政策、设计工作内容、制定规范标准、资源供给、评估考核等工作;省、市级少工委要结合本地区特点,重点做好全国少工委各项政策的转化落实、统筹实施、资源配置、评估考核等工作;县级少工委要聚焦落实执行,重点做好政策落实、组织建设、队伍建设、项目实施、活动开展等工作。

  5.在地方各级少工委实行“双主任”制度。由省、市、县级团委、教育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同时担任本级少工委主任,共同承担领导本地区少先队经常性工作的职责。探索省、市、县级“双主任”(即团委、教育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交叉挂、兼职制度,推动省、市、县级团委少先队工作部门和教育部门交流挂职。

  6.健全地方各级少工委日常工作机构。地方各级少工委办公室一般设在同级团委,同级团委少先队工作部门负责同志或分管少先队工作的负责同志兼任少工委办公室主任,同级教育部门选派1名干部兼任少工委办公室副主任,同级团委少先队工作部门干部、少工委委员、优秀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等作为少工委办公室骨干力量。在省、市、县级团委或教育部门配备专门的少先队总辅导员。在省、市、县级教育部门设置少先队教研员岗位,原则上应由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少先队辅导员、总辅导员等担任,并兼任同级少工委办公室副主任。建立省、市、县级少工委办公室主任、少先队总辅导员、少先队教研员每月例会制度。

  7.加强县级少工委建设。县级团委和教育部门专门从事少先队工作的力量应分别不少于1人。要选齐配强县级少工委,规范按时召开少工委会议,确保县级少工委有效运行。县级团委和教育部门要保障少工委运行必须的经费、场地。要加强对县级少工委主任的培训,在3年内实现线下轮训全覆盖。全国少工委建立覆盖全部基层一线辅导员的全国少先队辅导员网络集体备课平台,逐步扩展资源配置、线上培训、数据采集、信息发布等功能,为县级少工委提供有效工作支撑。

  (三)切实明确中小学具体责任

  8.全面建立学校少工委。中小学要全面建立学校少工委,由书记(或政治面貌是党员的校长)担任少工委主任,大队辅导员担任少工委办公室主任。要加强学校团组织建设,建立团组织的学校,团组织书记可担任少工委副主任,符合大队辅导员任职要求的,可兼任大队辅导员和少工委办公室主任。学校少工委主要由学校党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大中队辅导员、校外辅导员、家长代表、社会热心人士等组成。学校少工委应由学校少代会选举产生,学校少代会一般每学年召开一次。要落实《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规范履行学校少工委各项工作职责。全国少工委研究制定学校少工委领导少先队工作的具体制度规定,推进工作标准化建设,提高建设质量。

  9.保障学校少先队工作基本需要。学校要保证队室、鼓号队、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网站等)、宣传栏、中队阵地等基本阵地和配备,按要求设置、开展少先队活动课,支持大中队辅导员开展有少先队特色的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充分发挥少先队在学校教育中的独特作用。中小学少先队工作所需经费,一般应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四)积极探索校外少先队工作

  10.探索建立校外少先队组织。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少先队大队,以社区、村为单位建立少先队中队,以楼组、居民点为单位建立少先队小队,配备校外少先队辅导员,并探索建立校外少工委。

  11.建好用好校外少先队活动阵地。用好用足团属“青年之家”等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充分利用教育部门校外活动场所、中小学生研学基地、营地和相关群团组织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营地)等各类少年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充分依托基层党群活动场所、社区“乡村学校少年宫”、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部队营地等,建好用好团属少先队活动阵地。建立校外少先队活动阵地的建设、管理、使用制度。

  三、工作保障

  12.加强党委领导。要主动争取各级党委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和保障,推动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党政青少年事务联席会议等制度安排。推动建立落实党委和政府有关少先队工作的协调督导机制。

  13.深化团教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县级及以上团委和教育部门定期协商研究少先队工作机制,每半年(学期)至少专题研究1次。建立县级及以上团委和教育部门重大工作及时沟通机制,在涉及中小学生、青少年和共青团、少先队的重要政策和工作部署出台前互通情况、听取意见建议。要将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部门对本级中小学的业务督导考核,有条件的地区,团委、教育部门、少工委可专门制定少先队工作督导考核方案。

  14.明确主体责任。各级团委、教育部门要共同承担起少先队工作的主体责任。各级团委要加大团内资源投入,主动争取教育等部门支持,承担起主要责任。各级教育部门要站在为党育人的战略高度,将少先队工作作为中小学党建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提供支持,切实给予保障。

  我们应该以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为目标,以维护公平正义、推动互利共赢为宗旨,以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为基础,倡导并践行多边主义。

XX区人民医院创建老年友善医院工作实施方案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卫计局统一安排部署,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维护和巩固社会的和谐与安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奋斗目标,在区委、区政府、卫计局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思想,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总体思路。既要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要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省、市、区总体要求,通过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彻底清除安次区医院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医闹”等涉黑涉恶问题,使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从而实现全院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三、组织领导

  安次区医院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附件1)。为此项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四、工作职责

  全院各科室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及时反映职责范围内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政法机关调查取证;对政法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要及时整改完善,加强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严防黑恶势力滋生。

  五、摸排重点

  (1)对近年来各科室信访投诉中问题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事件,进行全面梳理,开展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2)干预、操控、把持、破坏医院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3)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4)在医院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黑恶势力。

  (5)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6)全院各科室职工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7)医院工作人员在日常管理、医疗工作所涉及的所有领域中,所遇到的医疗活动、暴力抗法的涉黑涉恶线索。

  (8)其他影响医院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院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的重大意义,成立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医院法定代表人或主任负责人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不断推动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向纵深发展。

  (二)做好线索摸排。

  1.拓宽线索来源渠道。要对医院各科室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梳理分析并提供案件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拓宽线索摸排方式。通过监督检查、暗访检查、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收集医院涉黑问题,把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找准,通过双向快速移动反馈机制报送黑恶线索。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逐一落实责任机构、责任人员,抓早、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办。

  3.建立线索移交机制。医院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对其业务范围内或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严格按照保密制度要求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通报涉黑涉恶线索。

  4.建立信息报送机制。指派专人将发现的信息报送区卫计局。

  (三)扩大宣传范围。医院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信息工作力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宣传活动。通过医院微信群、宣传标语等形式及时将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精神传达到全院每名党员及职工,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要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XX区人民医院创建老年友善医院工作实施方案篇7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xx周年贺信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的重要要求,现就深入贯彻落实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少先队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70周年贺信精神,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共青团十八大精神,聚焦少先队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主责主业,深入贯彻落实党建带团建、队建,着力加强少先队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为切实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各级团委和教育部门党建带团建、队建

  1.将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党建工作规划。要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下发的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政策文件,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各级教育部门党建工作总体规划,纳入中小学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要将少先队工作纳入中小学党建工作规划,学校党组织每学期专题研究少先队工作应不少于2次。中小学要全面建立学校少工委,从制度上加强学校党组织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要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各级中小学党建督导考核,作为单列督导考核内容,分值不少于10%。

  2.夯实各级团委全团带队职责。全团带队是党赋予共青团的光荣职责。各级团委主要负责同志是少先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少先队工作,每季度听取1—2次少先队工作汇报,及时协调团的各条战线帮助、支持少先队推动工作、解决问题。要建立健全各级团委主要负责同志直接联系服务少先队辅导员的制度机制。要将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纳入团干部培训、“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等人才培养体系,将少先队工作作为团干部培训课程的重要内容。要大幅度提高少先队工作在各级共青团工作考核指标中的分值和权重。要推动本地区财政单列少先队工作预算,未能单列的要在本级团委工作预算中明确列支,原则上不低于本级团委年度预算安排的25%。将各级团组织团费支持少先队工作的比例从10%提高到20%。在各级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委员、常委人选和表彰评优名额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少先队辅导员代表。

  3.加强党组织对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的管理。要突出政治素质和政治标准、政治要求,按照中小学中层干部管理标准,对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进行考察、选拔、配备、管理、使用、保障,并报同级教育部门备案。工作特别优秀的少先队大队和中队辅导员,应列入教育系统和学校后备干部培养序列。在各级中小学中层干部培训中,要有一定比例的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参加。

  (二)健全完善全国和地方各级少工委运行机制

  4.明确全国和地方各级少工委核心职能。全国少工委要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决策部署,重点做好战略规划、制定政策、设计工作内容、制定规范标准、资源供给、评估考核等工作;省、市级少工委要结合本地区特点,重点做好全国少工委各项政策的转化落实、统筹实施、资源配置、评估考核等工作;县级少工委要聚焦落实执行,重点做好政策落实、组织建设、队伍建设、项目实施、活动开展等工作。

  5.在地方各级少工委实行“双主任”制度。由省、市、县级团委、教育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同时担任本级少工委主任,共同承担领导本地区少先队经常性工作的职责。探索省、市、县级“双主任”(即团委、教育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交叉挂、兼职制度,推动省、市、县级团委少先队工作部门和教育部门交流挂职。

  6.健全地方各级少工委日常工作机构。地方各级少工委办公室一般设在同级团委,同级团委少先队工作部门负责同志或分管少先队工作的负责同志兼任少工委办公室主任,同级教育部门选派1名干部兼任少工委办公室副主任,同级团委少先队工作部门干部、少工委委员、优秀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等作为少工委办公室骨干力量。在省、市、县级团委或教育部门配备专门的少先队总辅导员。在省、市、县级教育部门设置少先队教研员岗位,原则上应由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少先队辅导员、总辅导员等担任,并兼任同级少工委办公室副主任。建立省、市、县级少工委办公室主任、少先队总辅导员、少先队教研员每月例会制度。

  7.加强县级少工委建设。县级团委和教育部门专门从事少先队工作的力量应分别不少于1人。要选齐配强县级少工委,规范按时召开少工委会议,确保县级少工委有效运行。县级团委和教育部门要保障少工委运行必须的经费、场地。要加强对县级少工委主任的培训,在3年内实现线下轮训全覆盖。全国少工委建立覆盖全部基层一线辅导员的全国少先队辅导员网络集体备课平台,逐步扩展资源配置、线上培训、数据采集、信息发布等功能,为县级少工委提供有效工作支撑。

  (三)切实明确中小学具体责任

  8.全面建立学校少工委。中小学要全面建立学校少工委,由书记(或政治面貌是党员的校长)担任少工委主任,大队辅导员担任少工委办公室主任。要加强学校团组织建设,建立团组织的学校,团组织书记可担任少工委副主任,符合大队辅导员任职要求的,可兼任大队辅导员和少工委办公室主任。学校少工委主要由学校党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大中队辅导员、校外辅导员、家长代表、社会热心人士等组成。学校少工委应由学校少代会选举产生,学校少代会一般每学年召开一次。要落实《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规范履行学校少工委各项工作职责。全国少工委研究制定学校少工委领导少先队工作的具体制度规定,推进工作标准化建设,提高建设质量。

  9.保障学校少先队工作基本需要。学校要保证队室、鼓号队、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网站等)、宣传栏、中队阵地等基本阵地和配备,按要求设置、开展少先队活动课,支持大中队辅导员开展有少先队特色的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充分发挥少先队在学校教育中的独特作用。中小学少先队工作所需经费,一般应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四)积极探索校外少先队工作

  10.探索建立校外少先队组织。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少先队大队,以社区、村为单位建立少先队中队,以楼组、居民点为单位建立少先队小队,配备校外少先队辅导员,并探索建立校外少工委。

  11.建好用好校外少先队活动阵地。用好用足团属“青年之家”等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充分利用教育部门校外活动场所、中小学生研学基地、营地和相关群团组织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营地)等各类少年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充分依托基层党群活动场所、社区“乡村学校少年宫”、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部队营地等,建好用好团属少先队活动阵地。建立校外少先队活动阵地的建设、管理、使用制度。

  三、工作保障

  12.加强党委领导。要主动争取各级党委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和保障,推动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党政青少年事务联席会议等制度安排。推动建立落实党委和政府有关少先队工作的协调督导机制。

  13.深化团教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县级及以上团委和教育部门定期协商研究少先队工作机制,每半年(学期)至少专题研究1次。建立县级及以上团委和教育部门重大工作及时沟通机制,在涉及中小学生、青少年和共青团、少先队的重要政策和工作部署出台前互通情况、听取意见建议。要将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部门对本级中小学的业务督导考核,有条件的地区,团委、教育部门、少工委可专门制定少先队工作督导考核方案。

  14.明确主体责任。各级团委、教育部门要共同承担起少先队工作的主体责任。各级团委要加大团内资源投入,主动争取教育等部门支持,承担起主要责任。各级教育部门要站在为党育人的战略高度,将少先队工作作为中小学党建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提供支持,切实给予保障。

  我们应该以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为目标,以维护公平正义、推动互利共赢为宗旨,以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为基础,倡导并践行多边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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