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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应急预案防疫预案7篇

时间:2022-06-27 16:00:04 浏览量:

防疫应急预案防疫预案7篇

防疫应急预案防疫预案篇1

  为及时、高效、快速、稳妥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提高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本着“从最坏处着眼、向最好处努力”的原则,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的扩散和传播,保障辖区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镇辖区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疑似病例或我县启动应急预案后,也可由**镇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原则。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能用而不备,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有效的指挥体系、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工作落实快节奏、高效率、全到位。

  (二)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原则。在**镇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基层站(所、庭、队)根据工作职责各负其责、各尽其能,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各项工作。

  (三)果断决策、快速处置原则。应急预案启动时,要立即响应,快速行动,迅速处置,第一时间按照既定程序步骤落实,做到零迟疑、零耽搁、零延误、零停留。

  三、组织机构

  组长:**

  第一副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各成员要听从命令、服从调配,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接到指令后在10分钟之内赶赴指定地点,在应急响应解除前,各成员不得外出,确有特殊情况,须得组长批准后方可出行。

  四、职责分工

  1.财政所负责防疫资金的拨付使用,强化资金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2.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开展救助,并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各项安保工作。

  3.派出所负责做好疫点、疫区的封锁、戒严工作。

  4.民政所负责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疫情导致贫困的临时救助工作。

  5.村委会负责做好科普知识宣传,组织动员党员群众搞好卫生清洁和消毒防疫工作。

  五、应急程序

  (一)第一时间上报。突发情况发生后,要立即向上级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请求工作指导和支持。根据情况等级和变化情况,适时向上级部门续报进展情况。

  (二)迅速果断隔离。对疑似病例要立即安置到事先指定地点,实施定点隔离,确保与其他人员不接触、不交流,待专业人员到达后使用专业设备、专门车辆带离,确保疫情不传播、不扩散。

  (三)实施紧急封锁。对于重点区域(重点村、片区),立即组织人员拉起警戒线、设立警示标识、划定安全距离,做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防输出。

  (四)严格杀菌消毒。对疫区和受威胁区域实施强制消毒,杀灭病源。

  (五)解除隔离封锁。待疫情得到控制或得到上级指示后,且没有新的情况出现,方可解除封锁。

  (六)及时总结报告。紧急疫情工作完成后,要对防控措施、责任落实、资金使用、经验做法、取得效果、存在问题等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上级指挥部。

  六、保障措施

  一是坚持目标结果导向。要以正确的观念和科学的理念对待疫情,坚持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信其大、不可信其小,全面履行各自责任、做好各自工作。

  二是亲力亲为抓好落实。要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层层压实责任,各责任人员要亲自到一线指导,亲自到一线落实,认真履行政治责任、领导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早落细、落地见效,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是严明职责推动工作。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加强领导、强化协调、精心安排、组织发动,认真落实防控措施,按照机制流程做好救治和防控处置工作,坚决做到联防联控、令行禁止、执行有力。

防疫应急预案防疫预案篇2

 

防疫应急预案防疫预案篇3

  根据省、市、区近期关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部署要求,为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方针与工作原则

  在区委、区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指导下,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立足职能,周密部署,严密防范,监管到位,建立健全应对市场交易领域传染病疫情防控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严格控制传染源,迅速切断传播途径,及时、有效防控市场领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进口集装箱货物、农贸市场、药品零售单位发生的疫情的防控和处置工作。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市场监管局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市场监管所、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办公楼二楼。领导小组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及时分析疫情防控形势,指导市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

  (二)职责分工

  1.办公室、人事科、新闻宣传科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负责重要通知文件的上传下达,调度防控物资、车辆等;负责关注舆情信息,严格执行疫情信息发布规定。加强科普宣传;承担重要文字材料的综合起草工作,按有关要求对全局人员密接情况进行流调。

  2.市场科、食品生产科、流通科、餐饮科、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一是组织开展农贸市场监督检查,督促市场开办方严格实行“三码联查”,每日三次消杀,落实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二是坚决管控活禽交易,严格查处市场内野生动物违法交易行为;三是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索票、索证、台账登记等各项管理制度,经营冷链食品必须具备冷链三证、落实三专管理,应录入“山东冷链”系统,确保来源合法、可追溯。四是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承办群体性聚餐宴席,不得经营不符合《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野生动物。

  3.消保科、食品流通科、餐饮科、药化科、药械科、质量和标准化科、计量科、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做好相关举报违法违规经营野生动物、活禽交易和哄抬防控消杀用品、防护物资等用品物价等信息的转办、督查工作;督促非冷链企业规范建立工作台账,做好提前报备和消毒处理,强化人货同管,推动疫苗接种。

  4.药化科、药械科、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全面掌握辖区内防治、防护相关药品、口罩、消杀用品等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库存、销售等情况,加强监管,严禁借机哄抬物价,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确保防控产品的质量安全。严格督促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检查药品购进渠道、购销记录、涉疫信息登记报告等情况,确保购买“两抗一退一止”药品人员信息准确上报,发现的发热人员,第一时间进行登记,并向所在镇街指挥部报告,做到“一日一清”。促健全店内日常消杀及员工测温情况登记台账,明确专人管理,落实入店“体温必测、口罩必戴、三码联查”等疫情防控措施。负责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疫产品的不法行为。

  四、应急响应措施

  1.区内发生疫情后,领导小组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所有相关单位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2.领导小组迅速召开会议,制定具体措施下发各科室及市场监管所,指导市场监管系统作好应对工作。

  3.对发生疫情的农贸市场、零售药店、冷链、非冷链生产经营单位,要维护好现场秩序。迅速调查了解疫情发生的现状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按要求配合相关单位做好防疫消杀、人员流调等相关处置工作。

  4.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迅速封闭相关设施,并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5.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特别加强对农贸市场、药品零售单位、冷链、非冷链生产经营单位的巡查,及时上报市场巡查监管情况。严防涉疫或阳性货物流入市场。

  6.严厉打击非法交易病死畜禽类和未检疫畜禽类产品的行为。从重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品、物资及借机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和流通秩序的行为。

  7.严格落实市场主办方和场内经营者防控畜禽传播的主体责任,加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五、应急报告机制

  (一)突发疫情报告。一旦发生疫情或重大案件,要采取“零报告”制,各市场监管所和综合执法大队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领导小组。

  (二)应急处理情况报告。各市场监管所和综合执法大队对疫情排查情况须一日一报,有特殊紧急情况要随时上报。

  六、应急反应的保障

  (一)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应急预案启动期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保持手机畅通,随时待命,确保有效应对舆情及突发状况。

  (二)应急值守工作。全体干部职工工作日全员上岗、休息日保持半数人在岗,取消一切学习休假活动,遇到紧急情况,相关人员要随时能够集结。

  (三)物资保障。对进入疫区参与指挥与防控疫情的工作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手套、口罩、防护服、一次性帽子或头套、胶靴、防护镜、消杀用品等。办公室要统一调配防控物资,要确保设施、装备等正常。执法车辆、通讯设备、检测设备等要随时处于备用状态,做到随时应急,随时使用。

  七、宣传引导

  各相关科室、综合执法大队和各市场监管所要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做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宣传工作,使经营者、消费者了解疫情传播的特点及预防知识,增强科学防范意识,提高防范保护能力。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信息发布的工作纪律。未经领导小组同意,不得对外发布任何有关疫情的信息。

  八、责任追究

  (一)严格追究信息瞒报、迟报、漏报责任。对发生疫情信息瞒报、缓报、谎报的科室及单位,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二)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对未按照局应急预案要求履行职责推诿扯皮、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将严肃处理。

  (三)严格追究工作不力干部的责任。对因监管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疫情通过市场渠道传播的,将上报区纪委进行查处。

防疫应急预案防疫预案篇4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全镇人民群众及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各级防控预案要求,现制定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完善新冠肺炎防控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冠肺炎病例,有效防控疫情扩散,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发现疑似病例及时处置和转诊,防止医务人员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早期排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三)规范病例发现、报告、标本采集及运送、医务人员防护等工作。确保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以控制疫情蔓延扩散。

  二、工作原则

  高度重视、联防联控、预防为主、充分准备、依法管理、协调指挥、加强培训、快速反应、尽早上报、规范诊疗、集中收治。

  三、组织管理

  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政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全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治工作和领导,相关重大问题的决策,统一部署预防和控制工作和应急人员的调动。并成立医疗专家组和应急分队、消毒隔离组、后勤保障等组织。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彭凡辉院长

  副组长:孙磊、朱美菊

  成员:叶文婕、程丽华、王云、尤建、戚晓伟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专家小组

  组长:尤建

  副组长:戚晓伟

  医疗组成员:牛刚、孙加胜、田松、刘双城

  护理组成员:梁凤、朱廖荣、谢雪华、吕敏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小组

  组长:彭凡辉

  副组长:孙磊、朱美菊

  成员:叶文婕、王云、桑蕾、程丽华、李勇、赵杰、刘瑶、谢颖君

  4、消毒隔离组

  组长:彭凡辉

  成员:孙磊、李勇、赵杰、赵梓言

  5、后勤保障组

  组长:王云

  成员:桑蕾、李勇、赵杰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在应对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五、应急准备

  (一)做好物资储备。

  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市(区)、县卫生健康局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各种物资(包括抢救治疗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各种专用救治设施、设备做好登记备案。各科室对缺少的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二)做好应急值班。

  根据医院应急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科室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切不可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

  (三)做好各领域的具体应急流程和应对措施。

  包括医院出入口预检分诊、医院病房封闭管理、所有出入人员管理、住院患者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各细分领域的具体防控应对措施和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的应急流程等。

  六、防控措施

  (一)实施分层、分级处理原则,逐级处理。

  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在门诊通风良好的醒目位置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和登记报告工作,填写《发热门诊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初步筛查登记表》,同时对接触过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登记。

  (二)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

  在疫情防控期间,医院院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建立与患者、患者家属的线上沟通渠道,争取其亲属的理解支持;及时对外公布院内的防控形态,以免造成患者及亲属的恐慌。疫情期间禁止探视,禁止探视人员进入住院部,以免交叉感染。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任何家属外带食品或用具进入医院。

  (三)病例发现与报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在新冠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

  (四)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五)医院各病区备好隔离房间。

  一旦发现有不明原因发热、干咳、呼吸困难、胸痛等症状的住院病例应立即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同时同一房间的其他患者相对集中隔离观察,开展进一步排查。

  (六)原则上对于病情不紧急、不严重的患者不安排入院。

  发热病人在入院前均应采集咽拭子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并经过详细的“新冠肺炎”排查后收治入院。

  (七)指定一个病区作为新入院发热患者的集中收治病区,并实行单人单房隔离治疗。

  (八)发现疑似及确诊病例应按政府规定程序收入相应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转运疑似和确诊病例前,须报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后,经拟收治的定点医院专家会诊评估,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九)封闭医院侧门,留医院正门作为唯一进出口,入口处设立临时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点,所有进入院区的"人员须经过体温筛查、流行病学疫情接触史评估分诊以及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诊区就诊。限制就诊陪同人员数量,所有进入院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十)所有诊断尚未明确的发热病人不得进入本院病房区域,如确实因病情需要进入本院就诊,需提供发热门诊重点医院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历。对于分检排查出的可疑病例,将其安置在我院的临时隔离观察室,拨打县120及时送至县发热门诊。

  (十一)做好所有人员健康监测筛查和流动管理。建立早晚检测制度,每日安排专人对医院全体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和其他进入医院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者按规定报告,进行单人隔离并开展进一步排查。

  (十二)对临床科室的陪护人员要求不得外出;对医院的安保人员要求不得与来自疫区的人员接触,做好自我防护。

  (十三)为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住院病人的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外出病房的机会;进入门诊的就诊患者和亲属要求就诊后尽快离开,不得逗留以及走动到除门诊外的其他院区。

  (十四)医务人员发现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就地隔离,并报告领导小组和启动科室应急预案,逐级上报。由医院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和区(市)有关专家会诊,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原则上转诊至定点收治机构隔离观察或诊治。

  (十五)做好院区环境清洁消毒。认真执行通风、消毒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医院每天安排专门人员对全院所有工作区域、居住区域每日定时通风、定时消毒,特别是加强对病房、门诊等重点活动场所的消毒,做好医院垃圾、污水、污物的消毒处理。加强医院饮用水的安全管理。

  七、预检分诊点设置

  1、单独设立预检分诊点,不适用导医台代替预检分诊点;

  2、对发热患者及陪同人员给予并教会佩带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病前两周有市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有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详细登记。

  3、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且有症状者应及时告知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同时电话报告医务部、院感科。

  4、预检分诊人员应按一级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同时做好手卫生。

  5、经预检分诊查出的发热病人,应由预检分诊处的工作人员陪送到发热门诊,预检人员发生异常或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

  6、实行24小时值班制(晚间设在急诊科,标识醒目)。

  八、发热门诊设置

  1、发热门诊和观察室要在独立区域设置,设立独立的医护人员工作区域,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设置隔离留观室;本地区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发热门(急)诊承担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按二级防护着装。

  2、应有明显的标识,与其他诊室保持一定距离;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病人专用通道;留观患者单间隔离,房间内设卫生间;患者病情允许,应当戴外科口罩,并限制在留观室内活动。

  3、建立接诊病人登记本。内容包括:接诊时间、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单位、联系方式、诊断、患者去向及接诊医生签名。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并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

  4、建立终末消毒登记本。内容包括: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5、保持通风良好,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6、防止人流、物流交叉,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

  7、落实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

  8、患者转运:非必需情况,不允许患者离开隔离区域;尽可能减少与工作人员、探视者及其他患者的接触;如需转运,需使用专用的转运途径转运。

  9、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

  10、患者产生的所有垃圾均为医疗废物,用双层医用黄色垃圾袋封扎后送医疗垃圾暂存处。

  九、应急措施

  (一)建立具体清晰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按照分类诊治、流程规范、措施适当的原则实施医疗救治,合理调整预检分诊流程,科学调配人员、设备,抽调专门的护士进行巡视,加强患者的管理。

  (二)按照要求规范设立隔离病房,对发热患者进行管理。

  (三)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发热门诊感染防控及医务人员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工作。加强医疗场所的通风换气与清洁消毒工作,对经常使(共)用的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电话机、电脑鼠标、手电筒等要定期消毒;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院内其他患者的防护。

  十、应急培训

  实施分级全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科室内部培训、演练等多种形式,对全部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疫情报告、消毒隔离、院内感染控制、个人防护、就诊流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防疫应急预案防疫预案篇5

  一、应急组织和相应职责

  1、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 ** 成 员** *** *** *** *** ** *** *** **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 配备抢险车豫HA**** 豫HJJ3** 豫HA29** 各工区队长为该段内的救援小组负责人,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应急值班电话****-******* 急救医院120 报警110 二、职责及分工 组长职责 1.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的分工和调配。

  2.调查发病原因、落实发病人数。

  3.根据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向有关领导和综合管理部报告疫情。

  4.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疫情。

  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进行工作

  成员职责

  1.负责与各级领导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联系。

  2.保持通讯系统的畅通,做好通讯记录。

  3.负责污染物的卫生消毒。

  4.落实病人的隔离措施。

  二、应急救援具体方法

  1发现疫情立即封锁现场,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当地卫生防疫站。

  2召集救护组进入应急状态。

  3调查发病原因,查明发病人数。

  4控制传染源,立即对病人采取隔离措施,并派专人管理,及时通知就近医院救治。

  5切断传播途径,卫生管理员对病人接触过的物品,要用消毒液进行消毒。操作时要戴一次性口罩和手套,避免接触传染。

  6保护易感人群,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生活区必须采取封闭措施,禁止人员随便流动防止疾病蔓延。

防疫应急预案防疫预案篇6

  为确保我镇在发生高致病性疫情时,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保护养殖业持续健康地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高致病性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扑灭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疫情,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高致病性疫情实行分级管理。

  (二)快速反应,高效运转。镇人民政府和畜牧兽医站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和完善突发高致病性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发生高致病性疫情时,镇人民政府要迅速做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扑灭”,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三)预防为主,群防群控。贯彻“预防为主、防检结合、全面控制和重点扑灭”的方针,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高致病性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洪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根据需要组建应急预备队,实行专业防控和群防群控相结舍,并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发生疫情的情况及时分析、预警,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民防疫,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做到群防群控。

  (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得力措施,落实防疫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依法加强疫情管理,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切实控制和消灭疫情。不断总结防控工作的成功经验,加强动物疫病快速诊断、防控技术等研究、推广和应用,制定科学、规范的防控措施,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科学防控水平。

  二、应急指挥系统

  成立东厦镇防控高致性指挥部。主要职能是:组织协调查高致病性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提出有关疫情应急处理的政策和措施;组建并完善疫情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空发疫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兽医专业人员和基层有关人员进行有关疫情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地实施疫情应急预案。

  三、疫情分级疫情分级严格按照分级标准执行。

  四、疫情监测和预警

  (一)疫情监测。

  1、镇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检疫网络和预防控制体系。畜牧兽医站应加强对高致病性和监测,加大对边界地区、养殖密集区、候迁迁途径区域、水禽饲养区等重点地区家禽的监测比例和频率,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2、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感染人群时,卫生主管部门就当对疫区内易受感染的人群进行监测,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准备措施。卫生主管部门和畜牧兽医站应当及时相互通报情况。

  五、疫情报告

  (一)报告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或可疑疫情,有权检举控造不履行或都不按照规定履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行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不得瞒报、谎报、缓报,不是授意他人瞒报、谎报、缓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违者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报告时限。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家禽、类病死率高等疾病或其他重大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县指挥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县指挥应立即派出高致病性防控技术专家组2名以上专家到现场进行调查、诊断,怀疑是高致性禽流感的,应在1小时内将情况逐级报到市畜牧办、市指挥部,同时采取隔离、消毒等应急防控措施。市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将情况报到省畜牧办和省指挥部。

  (三)疫情报告的主要内容。

  1、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2、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六、疫情确认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必须按程序认定:

  (一)镇动物防疫指挥部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出2名以上高致病性防控专家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临床症状明显的,提出初步诊断意见;

  (二)对怀疑为高致病性疫情的,立即采集病料送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验室进行检测,诊断结果为阳性的,可确认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三)对疑似病例必须派专人将病料送国家,进行最终确诊;

  七、应急响应和终止

  (一)应急响应的原则。发生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要遵疫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及进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根据不同动物疫病的性质和特点,分析疫情的发展趋势,对势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疫情,应及时升级预警和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疫情,应相应降低响应级别,及时撤销预警。突发高致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定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未发生疫情的地方,接到疫情通报后,要组织做好人员、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高致病性禽流疫情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服从上一级指挥部和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支援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应急响应。发生级疫情时,配合全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启动全国应急预案;发生级疫情时,配合省指挥部启动全省应急预案;发生级疫情时,镇指挥部启动本应急预案;发生级疫情时,疫情发生地镇指挥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三)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应急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高致病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高致应急预案,负责落实地方防控经费及疫情应急控所需经费,负责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高致病性疫情时,负责发布封锁令,实施应急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1)具体协商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2)负责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

  (3)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亩,储备足够的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4)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5)对疫情作出全面分析,并制定疫情控制和扑灭的技术方案。

  (6)制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处理方案,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做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立和管理工作。

  (7)对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所需要费用及补贴所需资金作出评估,并提出资金使用计划。

  (8)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禽类的扑杀、禽类尸体和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疫点、疫区内污染物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饲养场所及周围环境消毒等工作。

  (9)组织对受威胁区内易感禽类进行紧急免疫接种。

  (10)对受威胁区内易感禽类的饲养、经营及禽类产品的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测、检疫和监督管理。

  (11)参与疫情防控的有关宣传工作。

防疫应急预案防疫预案篇7

  一、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鱼台县育才国际学校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应对、快速反应,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的工作原则。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五、机构职责

  学校成立由董事长张鹏和校长张友斌担任组长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与地方卫生健康部门的联络沟通,配合地方疾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依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县教体局和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六、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当前疫情实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其中Ⅲ级为出现发热、咳嗽、无力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患者;Ⅱ级为出现疑似病例;Ⅰ级为出现确诊病例。

  七、信息报送

  学校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一是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县教体局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不得延报。二是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三是直报。发生Ⅰ级(特大)事件,除了向县教体局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外,可直接报市教育行政部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告时限及程序。责任报告人为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1.初次报告。学校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县教体局和县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2.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县教体局。

  Ⅲ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县教体局。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县教体局。

  (三)信息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八、预防措施

  (一)坚持校内所有人员每日体温“晨午两检制度”。填写体温登记表。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

  (二)坚持“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班主任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追踪表。追踪学生体温、病情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三)落实“消杀记录制度”。加强校园各类场所(包括教室、宿舍、餐厅、办公区、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电脑室、实验室等)的消毒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并填写消杀记录表。

  (四)掌握校内所有人员动态情况,严格落实去向追踪制度。

  (五)疫情防控期间,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师生外出活动。

  (六)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落实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推行七步洗手法,佩戴口罩,加强体育锻炼等提高防病能力。

  (七)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工作。

  九、应急处置

  (一)发热处理流程

  在晨午两检中,对体温高于37℃,或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如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的患者,由班主任带至临时隔离点,并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学生交由临时隔离点进行管理。校医应佩戴N95口罩、无菌手套,穿上防护服,注意个人保护,把患者置于单间,避免交叉感染。具体管理内容包括:

  ①复测体温。

  ②询问健康状况,主要询问有无不明原因发热或咳嗽、气促、腹泻、结膜炎、乏力等症状;是否曾接触过以上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无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感染者的接触史。

  ③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班级、家庭住址、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接触史等),通知应急处置办公室。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在半小时之内掌握此情况。

  学生带至临时隔离点后,学校立即通知相关医院接诊,由专门救护车送至医院诊治。

  教职工如出现发热,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

  (二)疫情报告流程

  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的疫情通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应急处置措施

  根据疫情,分三个等级处置:

  1.报县教体局备案:如发现1例疑似病例,可对疑似病人所涉班级暂停集中上课。相关师生在家进行医学观察2周后,如无新发病人或疑似病人,可再行复课。

  2.报请县教体局批准: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或2例以上疑似病例后,对该班级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

  3.县教体局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全校停课,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有多名师生感染并临床诊断病例(2例及以上),

  (四)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

  (五)对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七)积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十、善后与恢复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是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工停学的教职工和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返校。

  二是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是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十一、应急保障

  一是信息保障。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是物资保障。学校建立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设施设备(临时隔离点在学校西大门南端门卫室,备用隔离点在南教学楼一楼东端第一口教室)、防护用品(口罩现备1200只、防护服等)、消毒药品储备(现备50千克),为妥善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三是资金保障。学校应急资金纳入统一预算,保证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所需。

  四是人员保障。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防控的专业知识培训,为应急预案的启动提供人员保障。

  五是培训演练保障。学校应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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