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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民族团结细胞工程活动实施方案6篇

时间:2023-12-01 20:42:02 浏览量:

民族团结细胞工程活动实施方案按照《***市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细胞工程”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校今年创建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学校),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族团结细胞工程活动实施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

民族团结细胞工程活动实施方案6篇

民族团结细胞工程活动实施方案篇1

  按照《***市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细胞工程”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校今年创建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学校),现制定民族团结”细胞工程”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开展民族团结“进机关”“进学校”活动。

  我校按照上级的要求,积极争创各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学校)。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突出特色、丰富内容、创新方法,积极传播各民族之间和谐发展的正能量,为推进我校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二、确保民族团结创建目标完成率。

  确保我校完成今年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学校)创建成功。

  三、细化民族团结“细胞工程”。

  为使民族团结“细胞工程”贴合实际,在推进民族团结“细胞工程”过程中,我校开展“民族团结模范办公室”、“民族团结模范家庭” 、“民族团结模范班级”、“民族团结模范宿舍”创建活动。

  四、 “民族团结模范办公室(家庭、班级、宿舍)”申创流程。

  各办公室、家庭、班级、宿舍按照评选标准,认真自查自评,并于11月24日前填写申请表报德育处,由我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进行命名并授牌。2014年底前,“民族团结模范办公室(家庭、班级、宿舍)”的创建率至少达到70%,到2015年6月,创建率要达到100%。

  (一)学校“民族团结模范办公室”创建标准:

  1.办公室成员认真学习和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中成绩突出。

  2.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人民利益,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上立场十分坚定,态度十分鲜明,并坚决、及时、全面地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各项决策部署,不失职、不渎职、令行禁止,确保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3.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及时妥善处理民族关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为各族师生办实事、办好事, 在帮助少数民族师生生活、学习和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二)学校“民族团结模范家庭”创建标准:

  1、家庭成员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牢固树立爱祖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爱家乡的“四爱”意识和“三个离不开”思想;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国守法、热心助人、奉献社会;

  3、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教育子女明辨是非,团结互助,家庭平安;

  4、家庭成员具有典型的民族团结事例或家庭成员与其他民族关系融洽,在工作、生活中互帮互助,具有模范带头作用,邻里关系和谐。

  (三)学校“民族团结模范班级”创建标准:

  1、在班内开展 “民族团结”主题班会,通过主题班会,让同学们明白民族团结的重要性。

  2、和其他班级同学没有矛盾冲突,能够和谐相处、互帮互助。

  3、民汉班一起开展了民族联谊活动。通过活动民汉班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好,加强、促进同学之间的民族团结关系。

  4、班级同学在学习生活及日常生活中,维护民族团结,与其他民族班级同学之间和睦相处。

  5、遵规守纪,爱护环境卫生,爱护公物。

  (四)学校“民族团结模范宿舍”创建标准:

  1、宿舍同学之间和睦相处、相互交流、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帮助。

  2、宿舍之间团结和睦。和其他民族宿舍同学能够和谐相处、互敬互爱、互帮互助,没有矛盾冲突。

  3、遵规守纪,爱护校园、宿舍环境卫生,爱护宿舍公物,勤俭节约。

民族团结细胞工程活动实施方案篇2

  民族团结进步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核心,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按照州、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xxx统计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创建工作,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和州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和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为全力推进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决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民族团结观念更加牢固,民族团结进步意识更深入人心。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宣传,大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氛围

  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八五”普法活动结合起来、干部教育培训和党建活动结合起来,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民族团结“十一进”及“贵南统计微讯”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民族政策法规条例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

  组织干部职工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水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结合帮扶工作,关怀少数民族贫困户

  我局党员干部要把结对帮扶和工会活动结合起来,对职责范围内的少数民族贫困户、重大疾病户进行慰问和帮扶,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四)发挥统计部门职能作用,做好数据统计

  各室、中心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密切关注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及时进行客观准确的监测和预警分析,注重提高解读数据的能力,在深度开发数据上下功夫,不定期推出情况摸得准、数据质量高、意见建议针对性较强的统计资料和统计信息,准确、及时反映贵南县社会经济发展现状、问题和趋势,为全县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及其它各项社会事业做好统计服务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室、中心要把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为全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将创建工作与各项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把创建工作与“学党史”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统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机关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正确处理创建工作与统计工作的关系。将创建工作不断融入统计改革和发展中,深入分析和解决统计部门在创建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保证统计工作为经济发展提供决策服务的情况下,持续推动创建工作的创新发展。

民族团结细胞工程活动实施方案篇3

  在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来临之际,为做好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创建工作,不断促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蓬勃发展,在全市营造团结、和谐、文明、欢乐的氛围,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民委主任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时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切实落实好“一个目标”、“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六个相互”和“八个坚持”的总体要求,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增强全市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学习、贯彻执行民族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坚定性,不断激发共同团结、和谐发展的意识,在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中走前头、作表率,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实现乌兰察布跨越发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基本原则:隆重热烈、广泛参与、注重效果、安全有序、厉行节约。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每年5月为全市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月,为了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今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广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和发扬各民族心连心、手拉手的优良传统,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主题突出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文明、团结、和谐、欢乐的气氛。

  1、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平台、电子屏幕、开辟墙报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等传播渠道,广泛宣传民族、宗教和蒙古语文政策及法律法规。

  2、利用大讲堂、中心组学习、党校和行政学院、教育基地等学习教育阵地,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3、通过举办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歌咏比赛、座谈会、民族联谊、书画摄影展等形式,扎实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二)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表彰慰问活动。每年9月是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宣传月,各有关单位要大张旗鼓地宣传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所取得的成就,宣传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模范事迹以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积极开展表彰慰问模范活动,努力营造团结、互助、和谐、文明的氛围,为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贡献力量。

  1、广泛开展创先争优和宣传学习模范活动。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开展示范带动,创先争优活动,积极争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教育基地要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开展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岗位、先进个人活动,培养一批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个人。围绕新闻媒体、网站、电子屏幕、微信公众平台、报刊等载体优势,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积极宣传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宣传各行各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积极开展“学习我市道德模范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知晓模范先进事迹”活动,把都贵玛、杜威等模范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广泛传递;组织开展先进事迹宣讲巡讲,把模范请进道德讲堂,讲述感人事迹,培育孝德文化,增进团结,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和中小学生参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看爱国主义优秀影片等,加大思想教育力度,使模范典型和先进事迹成为示范带动的强大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2、积极开展表彰、慰问模范活动。各旗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要适时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开展表彰奖励活动,对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做出积极贡献的模范个人和模范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模范事迹鼓舞人、教育人,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弘扬正气的良好风尚。评选表彰活动可与市文明办下发的《乌兰察布市“我们的节日”年度安排》中的开展最美家庭、文明家庭评选表彰相结合,一并进行。同时要走访慰问有突出贡献的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关心他们的生活、工作,让他们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继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贡献更大的力量。

  (三)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实践活动,做好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活动。

  1、以中华传统节日和少数民族传统节日为契机,结合《乌兰察布市“我们的节日”年度安排》(乌文明办发〔2016〕8号)文件要求,开展群众性节日民俗活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利用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和蒙古族祭敖包、祭火等传统活动,充分挖掘文化资源,设计干部群众便于参与的民俗展示会、少数民族文艺表演、书法棋艺、美术摄影、茶话会、故事会等活动项目,展现社会发展新面貌,节日文化新风采,倡导民族团结,家庭和睦。在传统节日开展慰问走访活动,深入社区、农村牧区走访慰问少数民族贫困户,与他们共度佳节,共庆共乐;组织志愿者队伍,帮扶困难、空巢老人,把传统佳节变成增进感情、团结群众、凝聚民心的“连心节”。

  2、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六进”为抓手,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深入企业、学校、社区、乡镇组织开展知识竞赛、诗歌朗诵、文艺表演、法律法规知识宣讲、安全演练、书画展、摄影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主题突出的宣传教育活动。日常工作中,因地制宜,积极组织开展“五个一”等专题活动即:开展一次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知识竞赛,举办一场以传承弘扬民族文化为主题的文艺演出,召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或讨论会,编发一条以“各民族团结进步,共迎自治区70岁生日”为主题的正能量微信,组织一次各民族干群共同参与的体育运动赛事。充分调动各族干部群众共迎大庆的参与积极性,扩大影响力,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为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贡献力量。

  3、结合“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十个全覆盖”工程开展“送卫生、送科技、送文艺、送电影”下乡活动。为群众排疑解难,与群众联谊联欢,把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与为各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有机融合,加强各民族的交流、交往、交融,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升生活品位,让各族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不断增强感恩意识,坚定心向党跟党走的信念。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一是各旗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实践活动作为近期的一件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专门召开会议,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协调工作,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参与热情,将各项活动落到实处,促进本次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二)强化措施,全面落实。各旗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要围绕中心任务,做好相关部署和活动安排,抓好落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创新方式方法,确保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活动结束后要及时编写并报送信息,11月底报送活动总结。

  (三)围绕主题,形成声势。各旗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要把贯彻落实三级民族工作会议、全国民委主任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时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到本次活动始终,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的主题,结合自身实际,努力把全市各族人民的热情激发出来,转化到推动各项事业发展上来,在全市形成情系家乡,振兴乌兰察布,共迎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共同团结进步的良好社会氛围。

 

民族团结细胞工程活动实施方案篇4

  值此自治区成立70周年之际,为做好创建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不断促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蓬勃发展,营造全市团结、和谐、文明、欢乐的氛围,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民委主任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切实落实一个目标、两个共同、三个不可或缺、四个认同、六个相互、八个坚持的总体要求,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全市党员干部和各族人民学习贯彻民族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激发共同团结和谐发展的意识,率先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以身作则,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实现乌兰察布跨越式发展、极贡献。

  基本原则:隆重热情,广泛参与,注重效果,安全有序,严格节约。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蒙古民族宗教语文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每年5月是全市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政策法规宣传月。为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今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着力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和发扬各民族心连心、手拉手的优良传统。

  样、特色鲜明、主题突出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文明、团结、和谐、欢乐的气氛。

  1、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平台、电子屏幕、开辟墙报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等传播渠道,广泛宣传民族、宗教和蒙古语文政策及法律法规。

  2、利用大讲堂、中心组学习、党校和行政学院、教育基地等学习教育阵地,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3、通过举办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歌咏比赛、座谈会、民族联谊、书画摄影展等形式,扎实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二)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表彰慰问活动。每年9月是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宣传月,各有关单位要大张旗鼓地宣传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所取得的成就,宣传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模范事迹以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积极开展表彰慰问模范活动,努力营造团结、互助、和谐、文明的氛围,为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贡献力量。

  1、广泛开展创先争优和宣传学习模范活动。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开展示范带动,创先争优活动,积极争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教育基地要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开展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岗位、先进个人活动,培养一批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个人。围绕新闻媒体、网站、电子屏幕、微信公众平台、报刊等载体优势,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积极宣传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宣传各行各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积极开展“学习我市道德模范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知晓模范先进事迹”活动,把都贵玛、杜威等模范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广泛传递;组织开展先进事迹宣讲巡讲,把模范请进道德讲堂,讲述感人事迹,培育孝德文化,增进团结,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和中小学生参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看爱国主义优秀影片等,加大思想教育力度,使模范典型和先进事迹成为示范带动的强大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2、积极开展表彰、慰问模范活动。各旗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要适时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开展表彰奖励活动,对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做出积极贡献的模范个人和模范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模范事迹鼓舞人、教育人,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弘扬正气的良好风尚。评选表彰活动可与市文明办下发的《乌兰察布市“我们的节日”年度安排》中的开展最美家庭、文明家庭评选表彰相结合,一并进行。同时要走访慰问有突出贡献的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关心他们的生活、工作,让他们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继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贡献更大的力量。

  (三)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实践活动,做好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活动。

  1、以中华传统节日和少数民族传统节日为契机,结合《乌兰察布市“我们的节日”年度安排》(乌文明办发〔2016〕8号)文件要求,开展群众性节日民俗活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利用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和蒙古族祭敖包、祭火等传统活动,充分挖掘文化资源,设计干部群众便于参与的民俗展示会、少数民族文艺表演、书法棋艺、美术摄影、茶话会、故事会等活动项目,展现社会发展新面貌,节日文化新风采,倡导民族团结,家庭和睦。在传统节日开展慰问走访活动,深入社区、农村牧区走访慰问少数民族贫困户,与他们共度佳节,共庆共乐;组织志愿者队伍,帮扶困难、空巢老人,把传统佳节变成增进感情、团结群众、凝聚民心的“连心节”。

  2、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六进”为抓手,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深入企业、学校、社区、乡镇组织开展知识竞赛、诗歌朗诵、文艺表演、法律法规知识宣讲、安全演练、书画展、摄影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主题突出的宣传教育活动。日常工作中,因地制宜,积极组织开展“五个一”等专题活动即:开展一次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知识竞赛,举办一场以传承弘扬民族文化为主题的文艺演出,召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或讨论会,编发一条以“各民族团结进步,共迎自治区70岁生日”为主题的正能量微信,组织一次各民族干群共同参与的体育运动赛事。充分调动各族干部群众共迎大庆的参与积极性,扩大影响力,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为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贡献力量。

  3、结合“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十个全覆盖”工程开展“送卫生、送科技、送文艺、送电影”下乡活动。为群众排疑解难,与群众联谊联欢,把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与为各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有机融合,加强各民族的交流、交往、交融,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升生活品位,让各族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不断增强感恩意识,坚定心向党跟党走的信念。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一是各旗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实践活动作为近期的一件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专门召开会议,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协调工作,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参与热情,将各项活动落到实处,促进本次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二)强化措施,全面落实。各旗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要围绕中心任务,做好相关部署和活动安排,抓好落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创新方式方法,确保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活动结束后要及时编写并报送信息,11月底报送活动总结。

  (三)围绕主题,形成声势。各旗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要把贯彻落实三级民族工作会议、全国民委主任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时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到本次活动始终,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的主题,结合自身实际,努力把全市各族人民的热情激发出来,转化到推动各项事业发展上来,在全市形成情系家乡,振兴乌兰察布,共迎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共同团结进步的良好社会氛围。

民族团结细胞工程活动实施方案篇5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学校实际,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提升师生民族团结意识,使促进民族团结成为师生的自觉行为,从而构建和-谐校园,根据和教科局党委关于学校民族团结工作的要求,我校开展了民族团结“细胞”工程“五个一”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

  我校是一所民汉合校的“双语”学校,根据此实际,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按照既定的“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加强民族团结,规范制度建设,以德立校、体艺兴校、质量强校”的工作思路,始终将民族团结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首位。按照教科局党委下发的《奇台县教科局民族团结“细胞”工程“五个一”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实际,学校召开党政联席会对开展民族团结“细胞”工程“五个一”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由书记任组长,校长任副组长的民族团结细胞工程“五个一”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了一名副校长任办公室主任,主抓民族团结细胞工程“五个一”活动。研究确立了“民汉携手、团结进步、共促发展”的活动主题,制定了《奇台七中民族团结细胞工程“五个一”活动的实施方案》,进行了工作责任分解,确定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具体负责民族团结细胞工程“五个一”活动的开展,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了部门和班级考核。

  二、民族团结“细胞”工程“五个一”活动开展情况

  (一)深入宣传教育,营造活动氛围

  学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集中学习和“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进一步加大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力度,在升国旗仪式上作了活动动员,并组织教职工学习了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及自治区的民族、宗教政策。同时,利用板报、墙报、宣传栏、LED显示屏、班会、团队会等有效形式,对师生进行了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和民汉师生联谊活动,使师生认识到了民族团结对我校和-谐发展,乃至新疆稳定发展及祖国统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提升了师生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坚定了师生的政治立场。

  (二)结对联系帮扶,促进民汉师生融合

  学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实施了以“民汉携手、团结进步、共促发展”为主题的主体实践活动方案,广泛开展了民汉师生结对联系帮扶活动。

  一是领导干部联系教学部、班级活动。每个校级领导联系一个教学部、每个中层领导联系一个班级,重点是协调和帮助解决日常教育教学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活动开展情况与领导干部的考核挂钩。

  二是教师与教师结对互助,共同提高。为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汉语教师的实践经验,加强校园内老师间的广泛与紧密交流,实现民汉教师经验共享,提高双语教师汉语水平。我校制订了《教师“一帮一”结对工作计划》,要求在结对教师的互帮下,对自身的教学情况和业务水平认真全面的剖析,明确提高的方向和成长途

  径。目前已确定结对人员,学校将在2017年9月—2017年6月开展为期一年的结对帮扶工作,旨在实现“四个共同”即共同交流教与学、共同提高素质、共同学习语言、共同进步发展。。

  三是领导干部、党员与学生结对帮扶。要求每位领导干部、党员必须至少帮扶两名学生(一名家庭贫困学生、一名学困生),其中一名必须少数民族学生,这一活动让受助的贫困学生感受到了学校和老师的关怀,融洽了民汉师生及家长的关系,加深了情感。

  四是班级与班级结对。由德育处牵头,在各教学部中开展,民汉平行班结对,签订了结对协作协议,并按照民汉结对班级合班制原则,组织参加学校的活动或组织联谊活动,在活动中实现了“四个相互”即:相互学习交流、相互借鉴进步、相互提升管理、相互促进发展。

  五是结对班级学生与学生结对,互助成长。以年级为单位,开展了平行班民汉学生之间的结对互助活动,通过组织班级联谊活动,使民汉学生互相帮助、互相交流,互相学习,实现了“四个相互”,即:相互学习语言、相互了解风俗、相互促进礼仪、相互帮助提高。

  (三)丰富校园文化活动,促进民汉师生和-谐学校立足民汉合校的优势,将民族团结教育融入到校园文化活动当中。结合学校民汉合校实际和特点,为发掘和传承民族器乐、歌舞文化,学校投入两万余元配置了民族器乐、服装,组建了民族器乐队、歌舞队。广泛开展了民汉师生“同唱一首歌”、“同跳一曲舞”、“同画一幅画”、“同参加一项体育竟技”、“双语”演讲比赛等

  系列活动,具体有以民族团结为主要内容的教师“阳光讲坛”活动,师生共同参与的“道德讲堂”、“大课间校园集体舞”活动及融合了体育竞技、科技制作、绘画、书法、剪纸、民族器乐、歌舞等内容丰富的校园文化艺术节。自四月起,我们就以大课间活动作为载体,在舞蹈的编排和教学上安排专人负责,积极推行全员参与的学跳由维族舞、哈族舞、现代集体舞三部分组成的校园集体舞活动,坚持每天开展。5月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了校园集体舞比赛,在学校校园文化艺术节上,组织了各部门教师的校园集体舞比赛,现在校园集体舞已成为师生喜闻乐见的活动方式,即陶冶师生情操又锻炼师生身体。使民汉师生在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中学习交流、团结互助、合作竞争,逐步形成了人人重视民族团结,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民汉师生关系融洽、和-谐,有效促进了学校各项工作的提升。

  (四)民汉师生互学语言、共建和-谐校园环境

  为全面提高师生素质,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校园,根据学校民族团结细胞工程“五个一”活动的安排意见,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制定了《民汉师生互学语言活动计划》。因我校是一所双语学校、学生人数的70%都是维吾尔族。学校地处民族集聚区,民族学生的汉语水平基础较差,所以在低年级双语班开设了《我会说汉语》系列校本课程,每周一节,由汉族语文老师担任授课教师,加强双语学生的汉语水平,提高学生汉语水平和交流能力。

  同时根据学校民汉师生互学语言活动计划安排由学校维语

  文组根据学校实际编排简单易懂、易行的《我会说维语》简易教材正在编写过程中,6月低由教务处审核后将在2017年9月新

  学期始在每个汉语班每两周安排一节课,学习维吾尔族日常生活用语,教职工在每双周集会时开展《我会说维语》学习,以促进民汉师生的交流和合作。

  经过全校师生的不懈努力,现在校园里经常可以看到民汉学生一起探讨、交流、学习、娱乐。办公室里民汉教师相互学习,为教学相互切磋,为难题相互争论。校园里到处洋溢着民汉团结、友爱、和-谐的氛围。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民族团结工作责任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国梦”、“美丽奇台”等主题教育活动和为契机,通过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切实抓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并定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为构建和-谐校园打下坚实的基础。

民族团结细胞工程活动实施方案篇6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为进一步深入扎实做好群众工作,开展“四同、四送”活动,加强斋月期间群众工作结合连队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下沉工作内容

  (一)深入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形式,联系实际和结亲对象家庭情况,面对面地宣讲,让老百姓听得懂、看得见、记得住,入耳入脑入心,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统一到兵师团党委决策部署上来。

  (二)聚焦聚力社会稳定。斋月期间是维护社会稳定关键时间段,要坚决贯彻自治区党委和兵师团党委维稳工作决策部署,牢记人民群众是做好稳定工作,基层力量是落实好各项维稳安保制度措施,共同做好入户走访、摸底摸排工作。深入了解连情民意,与团场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相结合,查找连队工作问题短板,掌握群众思想动态,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共同维护连队辖区大局稳定。

  (三)加强民族团结教育。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学习宣传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文明融合史。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让各族干部职工群众切实增强“五个认同”,强化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

  (四)全力办实事做好事。以真心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赢得群众信任,夯实社会稳定的民心基础。要努力办好实事好事,完善扶贫方案、落实扶贫项目、结好扶贫对子,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五个一批”等政策措施落到连队、落到实处、落到人头。

  二、下沉工作措施

  下沉工作中结合单位工作安排、结亲户家庭实际、综合利用多种资源、手段,推动干部下沉包户做好群众工作深入开展。

  (一)各委员强化政策理论、惠民政策、民族宗教知识、民俗常识、“三农”知识、加强连队组织建设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实现教育培训全覆盖。

  (二)以“四同、四送”的方式通过吃在一起,话家常,解民惑;住在一起,体民情、转作风;学在一起,强意识、增团结;一起劳动,办实事、聚民心。通过深入细致走访、耐心精准宣讲、真心实意帮扶,推动各民族深入交往交流。实现住户结亲、开展活动全覆盖。通过摸清底数、整合资源、发挥作用,把下沉包户工作做实做细。

  三、把握工作要求

  (一)每名接亲干部每次深入做好群众工作,认真撰写《深入基层做好群众心得体会和民情日记》,结亲干部认真及时如实填写《工作手册》,有合影照、走访活动记录和图片。

  (二)根据每名干部和结亲户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深入做好群众工作,开展送政策、送法律、送温暖、送文明。要自觉尊重群众的风俗习惯、生活习惯和饮食习惯,每天缴纳50元伙食费,确保伙食费用当日结清,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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