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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4篇(范例推荐)

时间:2024-01-06 18:28:02 浏览量:

关于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力举措,也是构建和谐治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为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4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4篇

关于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篇1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力举措,也是构建和谐治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全镇“十二五”经济发展,建设一支靠得住、有本事、作风正的高素质的基层党员干部队伍,营造一种风清气正、安定团结、和谐共处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二、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以及县纪委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县党务工作会议以及全镇经济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党风廉政方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繁荣治河,实现治河渡镇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

  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加强对镇领导班子成员、村 “ 两委 ” 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学习内容,要利用当前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村广播为载体,组织村 ( 场 ) 干部、基层党员认真学习国家各项涉农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教育的震撼力、感染力和说服力。

  加强农村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和群众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倡导说真话、办实事的风气;以治假、治浮、治懒、治散、治奢为重点,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问题;积极鼓励农村党员、干部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切实保护农村基层干部发展和创业的积极性。

  (二)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努力从源头上消除腐败滋生的条件

  完善农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 健全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自治、村规民约等相关配套措施,调动和保护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村级事务决策、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凡是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和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经村(场)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研究后,按照规定程序提请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进一步完善农村兴办公益事业 “ 一事一议 ” 制度。

  完善镇村 ( 场 ) 财务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镇、村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和村民民主理财等制度,成立村理财监督小组,一般由 3-5 人组成,任期 3 年,对村级财务管理实施监督。完善 “ 村账镇管 ” 制度, 从 2011 年起,各村场必须每年向镇财务管理中心报账两次(即每年 7 月底报账一次,次年 2 月底报账一次),逾期不报的将追究支部书记和报账员的责任。积极稳妥的做好镇、村债务化解工作,解决村场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防止村场产生新的债务。

  (三)搞好民主监督,全面推进办事公开

  进一步规范镇政务公开。 按照公正、便民、真实、及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镇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限。坚持每季度公开一次,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镇政府机关要把贯彻落实有关农村工作政策、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各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其他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

  推进村务公开。 编制村务公开目录,将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等写入乡规民约,村 ( 场 ) 公开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凡是农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特别是财务收支问题,要作为公开的重点。各村要把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的项目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处置情况等事项,纳入公开的内容。村务公开坚持每季度公开一次,对多数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事项,也可视情况及时公开。要充分发挥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作用,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

  推行农村党务公开。 镇制定党务公开的具体办法,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重点公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内容。

  切实推进站、所办事公开。 镇各站、所、部门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切实解决一些与民争利、服务质量差、增加农民负担等问题。要在站、所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将其执行办事公开制度情况纳入评议内容。

  (四)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规范农村党员、干部行为。 镇机关各部门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结合实际,采取措施规范农村党员、干部和站、所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切实保障政令畅通,确保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钱粮湖大圈围堤加固项目、房屋拆迁、安全区规划、自来水厂建设等重大事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全镇党员、干部必须做到:不准对执行政策规定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准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赊账消费和公款旅游;不准借婚丧嫁娶等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不准拉票贿选,损害农民群众民主权利;不准利用职权私借公款和公款私存;不准参与封建迷信和赌博等活动。

  严明村支“两委”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党组织换届的有关规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性观念,从大局出发,正确对待换届工作。坚决执行“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和“五个一律”的纪律要求,严肃查处违反农村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纪律的行为,匡正换届风气,确保各村场党组织换届工作健康顺利进行。镇纪委将加大对换届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和纠正在环节中可能出现或存在的问题。

  ( 五)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力度,确保新农村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开展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社会事业支持等政策落实情况。加强对 强农惠农政策 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类涉农资金和其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尤其要建立支农资金追踪问效制度。坚决查处农业投资项目中的违纪违规问题。

  加强对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民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劳动力转移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强对土地征用安置补偿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因征地纠纷引发的农村群体性事件。

  ( 六)加大农村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切实加强农村信访工作。 要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方便群众表达诉求。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定期排查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等制度。建立信访台帐,坚持领导包案制、群众信访限时办结制和实名举报奖励制。镇党委每半年要召开一次廉情分析会,掌握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诫勉。

  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实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等制度;认真解决在扶贫、救灾救助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制止在农民建房、用电用水、计划生育和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大力整治企业排污、乱砍滥伐等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的问题;重点解决农村学生上学难、上不起学和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认真解决土地征用中侵犯农民群众合法利益问题。

  坚决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坚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查处重点,严肃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扶贫资金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和不正当利益案件,违规打牌、参与赌博、违反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出现涉农恶性案件、重大安全事故、违规流转土地及买卖土地、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等案件。要选择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要通过查办案件发现基层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督促搞好建章建制。

  (七)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

  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 镇党委和政府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实施。镇党委每半年至少要专题听取一次下一级党组织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

  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继续完善镇、部门单位和村场责任体系,在巩固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延伸。镇党委、政府与村(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注重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 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安排部署,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要加强农村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落实好镇专职纪检监察员的配备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 镇成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付强军同志任组长,蔡智同志任副组长,刘军、李云峰、严志球、汤治荣、肖明初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严志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和其他日常工作。

关于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篇2

  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中共学习市委办公室引发《关于开展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办字〔2021〕23号)、《县委县府印发的通知》(办字〔2021〕16号)要求,经xx镇党委会议研究,结合xx镇实际,制定了《xx镇党委关于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加强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为保障首批试点村xx村清廉村居建设顺利开展,制定该打造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党风清正、干部清廉、权力清源、村务清明、作风清新、民风清淳”的建设目标,通过“三治融合”(自治、法治、德治),突出“四村并举”(支部带村、民主管村、监督正村、清风润村),落实清廉治村“八项要求”(政治建设必须摆在首位、村级决策必须民主规范、“三资”管理必须依法依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监督、村级“三务”必须全面公开、村级监督必须有力有效、党员干部必须带头示范、乡风文明必须与时俱进)。年前着重打造xx村,计划利用5个月的时间完成示范点打造。

  二、打造目标

  通过以基层党建为引领、以严管厚爱为手段、以强化制约为重点、以全面公开为关键、以正风反腐为保障、以崇德尚廉为导向,促进党风清正、干部清廉、权力清源、村务清明、作风清新、民风清淳。着力实现党风清正、干部清廉、权力清源、村务清明、作风清新、民风清淳“六清”目标,为深化基层治理、促进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保障。

  三、打造思路

  综合利用xx村新启用的办公楼区,发挥其位于村居中心的位置优势、贴近群众的优势,通过图板展示、扫码监督等方式,将清廉文化、清廉氛围融入村居生活日常。充分发挥“三老”(老党员、老干部、老乡贤)治村、乡村大舞台作用,宣扬清廉家风、清醇村风。进一步厘清便民服务中心、村务监督委员会责任责任清单、工作流程,细化精化“三务”公开栏,启用临沭村务清监督平台,实现村民线上、线下同步监督。

  (一)阵地建设

  1、以xx村办公区为主阵地,在村委办公区门前广场打造廉政文化宣传角,重新设计规划“三务”公开栏。

  2、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专门在办公楼二楼设置专用办公室,办公桌椅、沙发、档案柜等办公设备齐全。

  (二)氛围营造

  1、办公区前广场有多处公开栏,可制作整墙清廉主题图板。门口处设置xx村村务清二维码展示图板,方便经过群众及时扫码了解。

  2、二楼楼道打造清廉走廊,内容主要为清廉警示标语、村规民约、小微权力清单、村内好人好事、“清廉家庭”光荣榜、“三务”工作分工架构图等。

  3、利用美丽乡村打造时设置的在村内大街小巷的宣传图版,邀请广告公示重新针对清廉村居建设设计图版,xx村村务清二维码宣传展示图板,业务办理清单、办理人员、办理流程及时限均以图板形式公开展示,接受群众监督。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4、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内部,根据尺寸重新设计图板样式,内容主要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职责、工作纪律、工作制度等。

  三、工作任务

  村级在做好基层党建工作、严格履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流程、落实“三务”公开、强化基层监督等工作的同时,创新打造“四个好”的工作新局面。

  (一)廉洁履职形象好。村两委班子公正廉洁、团结协调、开拓进取,保证不出现违反《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和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规定问题;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村干部无违纪违法现象。

  (二)阳光村务执行好。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民生保障等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各项资金的发放对象、金额等全面公开。财务收支每月公开一次;村务办理情况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及时进行公开,全面接受监督。

  (三)集体“三资”管理好。村集体财务报账及时,票据使用规范。集体资产资源存量、种类、使用、管理以及变动情况及时登记,做到账实相符。村级财务预决算、大额经费开支、集体资产租赁承包、土地流转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严格执行“三资”流程化监管规定,采取民主议事的方式,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四)民主监督效果好。村两委每季度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每月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列席村两委会议,了解村务,发表意见,对村两委以及村监会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村监会正常开展对村居事务、村干部作风和廉洁履职情况的监督,全面了解掌握村务、财务情况,及时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做到工作有台账、履职有日志、监督有痕迹。

  三、任务要求

  (一)启动阶段(9月-10月份)。制定清廉村居建设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相关工作,启动清廉村居建设工作。

  (二)实施阶段(10月-11月上旬)。整合各方资源,全面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工作。10月底前,加强对清廉村居示范创建的服务指导和政策支持,完成清廉村居示范点的建设工作,并开展督查指导。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上旬-11月下旬)。以红头文件形式报送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总结和清廉村居示范点评定情况,配合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清廉村居建设考核工作。

关于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篇3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关于纵深推进清廉宁波建设的意见》(甬党发〔2021〕10号)精神,结合宁波农村基层实际,为深入推进我市清廉村居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抓住党员干部关键,坚持党建引领、群众至上、系统推进、示范引领的原则,着力提升“四治”融合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到2025年,农村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机制更加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敬畏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有效,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明显下降,政治生态显著优化,党风政风与村风民风良性互动。到2035年,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文化深入人心,清廉村居全面建成,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健全治理体系

  1.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村级班子建设,开展“一肩挑”后基层治理体系变革落实年活动,深化推广村党组织运行“五小”工作法,健全落实村级组织分工分责、日常运行、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各类制度机制,推动村社组织高效运行。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星级考评和底线管理,对后进村党组织整顿提升,实施“四个一”组团帮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2.厘清村级组织职责关系。认真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各司其职的履职机制。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政经分离”,科学区分党务、村务、社务,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探索实践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承担管理事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事务的“政经分离”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3.全面推行村级事务清单化管理。坚持依法自治、依法履职、依法协助的原则,进一步厘清村与乡镇(街道)、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严格执行浙江省村(社区)减负清单指引和《宁波市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涉村(社区)职责事项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完善涉村(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做到清单之外无事项。(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民政局)

  4.全面提升治理水平。坚持发展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快法治乡村建设,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围绕农村地区的平安建设薄弱环节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全面开展平安乡村建设。全面推进善治村创建,打造清廉村居治理典型,开展清廉村居标杆建设。(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农办、市司法局)

  (二)全面扎紧制度笼子

  5.严格实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规范落实“五议两公开”制度,推进村级协商工作,建立村民(社员)会议、村民(社员)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理事会等不同议事协商载体,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协商活动。加快推进“村民说事”制度标准化建设进程,深入实施“村民说事”国家级标准化试点。(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6.深化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快推进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标准化建设进程,动态评价和修订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完善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推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迭代升级,全面打造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积极推广基层公权力运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7.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农村集体资金去现金化管理,健全“一肩挑”后村级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和联审联签制度,建立村级财务支出“三审三签”制度,构建农村集体“三资”和到村各类财政、捐助等资金运行的全过程闭环管理监督制度,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便捷化、规范化、数字化、公开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8.提升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持续加大改革和保障力度,深化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考核管理,着力提升代理水平,努力打造村级财务会计委托升级版,不断推动代理会计从单纯财务核算扩展到强化内部经营管理转变。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探索实行会计、出纳“双代理”的做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全面构筑反腐防线

  9.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深入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强化资产管理、征地拆迁、土地审批、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阳光用权。创新公开形式,充分运用数智化技术手段和传媒平台拓展公开方式。(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10.完善权力监督检查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深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作用,按照《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办法》,建立健全监察工作联络站运行和履职机制,加强对村(居)组织中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监督,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和镇村两级上下联动监督网。(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

  11.完善农村财务常态化审计机制。加强村级集体经济财务审计,鼓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对村社开展常态化财务审计,支撑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审计部门要强化内部职能,加强农村审计业务指导,加大对第三方审计质量监管力度,切实提高审计质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

  12.开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持续抓好农村基层信访举报“清零”“清淤”,全面深化对村(社)的巡察工作,持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专项整治,持续防范和整治黑恶势力、宗教宗派宗族势力干扰侵蚀基层政权等问题,常态化防范打击“村霸”问题,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行为,有效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全面深化清廉文化

  13.加强村社干部教育管理。深化“导师帮带制”,发挥优秀村社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传帮带作用。分级分类全覆盖开展村社干部培训轮训,将政治纪律规矩和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纳入对村班子考察和村干部培训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包网入户”行动,推动村社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干事。严格村社干部管理监督,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健全落实村社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联审机制,加强不合格村社干部教育处置。(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14.加强农村基层清廉教育。强化正面引导,做好廉洁从政从业宣传,推动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深入人心,深入挖掘本地清廉元素,融入村规民约,融入农村文化礼堂、村容景观建设。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培养工程,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评选。(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

  15.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进好人文化传播。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传承红色家风、弘扬光荣传统,精心组织“家风伴我行”系列活动,以醇正的家风涵养清朗的党风政风社风。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引导群众破除奢侈浪费、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开展文明乡风好习惯养成行动,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积极探索善治积分做法,将村级收益分配、村民激励机制与治理积分挂钩。(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农业农村局)

  (五)大力推进数智化管理

  16.着力打造清廉村居智慧监督平台。扎实推进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打造上下贯通的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加快推进小微权力“36条智慧运行系统”、“村民说事e说通”试点,实现权力运行线上监管、线上说事。加快推行村级集体资金支付网上审批结算,推进无现金支付全覆盖。加快推进村级财务数字化监管体系建设,加快省、市、县、乡、村五级联网的农村集体经济数字化管理,实现村级财务的动态管理、统计分析、智能预警。(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

  17.积极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推进乡村网上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村级事务信息动态交互式管理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线上线下贯通,村民办事更加快捷方便。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推动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整合、数据共享和场景应用协同。完善农民建房“一件事”审批办事软件应用,全面对接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掌上办。(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市委政法委、市农业农村局)

  三、实施步骤

  2021年,部署推进深化清廉村居建设,健全清廉村居工作机制,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宣传活动等。

  2022-2024年,根据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每年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部门协调推进;开展清廉村居标杆创建、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建设和运行;开展清廉村居建设质量中期评估,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全面提升村居治理能力。

  2025年,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全市清廉村居基本成型,农村基层权力运行规范有序,乡村社会整体清廉程度明显提升,清廉村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建立健全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体系,市由市农办牵头,协同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局等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建立会商交流督促机制,整体联动推进。

  (二)强化督查考核。建立清廉村居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将清廉村居建设作为清廉宁波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区县(市)目标责任制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创新方式方法,加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督促整改落实。

  (三)加强宣传推广。充分主流媒体、新媒体的作用,全面展示清廉村居建设的动态信息、先进典型、工作成果。积极发挥党校、高校等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的作用,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市、县同向合力打造一批有影响、有实效、能推广的清廉村居品牌。广泛发挥农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拓宽参与清廉村居建设渠道,共同营造清廉村居建设良好氛围。

关于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篇4

  各村(居)党(总)支部、单位部门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廉洁乡村”的意见》,确保“廉洁乡村”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张郭镇“廉洁乡村”建设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廉洁乡村”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不断增强专责监督力量,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进一步打通“两个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推动镇村干部履责“知行合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制度管束力量,着力完善“不能腐”的制度防范体系;进一步加强农村廉洁文化建设,不断增强文化感召力,着力营造向善向上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发挥评价导向作用,不断增强“廉洁乡村”建设评价精准度,着力提升“廉洁乡村”建设成效。

  二、主要内容

  (一)发挥纪检监察专职队伍骨干作用

  1.配齐、配强纪委专职人员。从事纪检监察业务的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已完成

  2.深化纪检监察工作“三转”。纪委书记不直接参与班子其他工作分工,专注监督执纪问责,定期上报“四种形态”运用情况,建立村监委督查和问题线索即时上报机制,及时查纠违规违纪问题。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已完成

  3.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工作,细化工作制度,落实奖惩措施。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民政科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二)发挥纪委委员岗位作用

  4.建好纪委委员联系点制度。落实全覆盖要求,每位纪委委员分别联系3-5个单位部门党组织,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着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8年10月30日

  5.建好纪委委员定期例会制度。每月组织纪委委员集中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新精神,每季度集中研究纪检监察工作新问题,每半年集中分析当地党风政风新动向。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8年10月30日

  6.建好纪委委员履责评议制度。每年组织纪委委员向党委和纪委述责,并接受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和工作质效反馈至主管部门,并纳入对纪委委员的年度考核。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三)发挥村及单位部门党组织纪检委员基础作用。

  7.健全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岗位设置。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全面设立纪检委员,村纪检委员原则上由不是村委会主任的副书记兼任,单位部门纪检委员由支部副书记兼任。

  责任单位:镇组织科、镇纪委、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

  完成时间:2018年11月30日

  8.加强履职情况监督。每半年组织纪检委员向镇纪委和所在支部报告工作。

  责任单位: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9.加强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学习培训。每月组织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交流工作,提升政治素养和监督水平。

  责任单位:镇组织科、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四)强化定责明责

  10.认真执行市委关于建立分级管理机制助推两个责任落实的实施办法。层层传达落实“两个责任”具体工作要求,强化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划定各自“责任田”,提升履责自觉。

  责任单位:镇党委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11.建立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制度。结合基层实际,突出阶段性履责重点,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12.全面推行履责全程记实管理。推进“两个责任”履责记实向村级延伸,确保履责情况全程留痕,同时发挥好全程纪实情况在督责、查责、追责中的作用。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9年4月30日

  (五)强化正风肃纪

  13.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抓好初核落实率;突出抓好扶贫民生领域问题专项治理;结合上级部署,适时开展其他领域专项治理。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六)强化履职问责

  14.坚持有责必问,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履责情况监督检查,坚持“一案双查,”严肃党内问责。

  责任单位:镇党委、镇纪委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15.配合市巡察办对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五年内实现全覆盖,推动个性问题即时整改,共性问题全面整改。

  责任单位:镇党委

  完成时间:五年

  (七)加强农村廉政风险防控

  16.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结合信访、巡察、审计、监督执纪、社会舆情反映的问题,围绕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广泛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形成风险点清单。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17.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对照拟修订制度项目清单,逐项完善,着力构建起务实管用的“不能腐”的制度防范体系。

  责任单位:镇党委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0日

  (八)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制创新

  18.加快推进“阳光扶贫”和“阳光三资”监管平台建设。按照序时进度,高质量完成两个平台建设工作,并保障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镇农经站、镇会计代理中心

  完成时间:2018年10月30日

  (九)加强履职保障和失职追究

  19.聚焦关键少数和关键环节,明晰岗位职责要求。根据工作实际,逐个明确廉洁风险防控重点岗位职责要求。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20.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失职追究。对制度建设过程中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扎实,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制度建立不完善、制度笼子扎得不紧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党员干部,综合运用“四种形态”进行处理。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十)积极挖掘乡土廉洁文化精髓

  21.增强廉洁文化亲和力、渗透力和感染力。收集整理本地文化典故、名人轶事,树好廉洁典范、讲好廉洁故事。

  责任单位:镇宣传科、镇文化站、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0日

  22.开展家规家风文化建设。征集宣传当地优秀家规家训和传统家风箴言,引导村民重家风传家训。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组织科、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0日

  (十一)多途径抓好纪律自觉向思想自觉文化自觉的迁移转化。

  23.常态开展“四谈”活动。深化党委书记谈廉、分管领导谈责、纪委书记谈纪、支部书记谈心,紧扣关键节点,重申纪律要求,帮助党员干部守住纪律底线。

  责任单位:镇党委、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十二)强化结果运用

  24.每年开展“廉洁乡村”建设成效评价,以评促建。结合两个责任分级管理评价结果作为评估党风廉政建设成效、选拔任用干部、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参考。

  责任单位:镇党委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三、相关要求

  1.思想上再重视。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廉洁乡村”建设,对照目标任务,强化“主体责任”,保质保量完成“廉洁乡村”建设各项任务。

  2.措施上再细化。各责任单位要充分领会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根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确保“廉洁乡村”建设顺利开展。

  3.宣传上再发力。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新媒体的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宣传“廉洁乡村”建设的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为“廉洁乡村”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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