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险公司王者先锋营业部活动率联赛规则,供大家参考。
XX 人寿 XX 分公司营业部
“ 王者先锋” 活动率 联赛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XX 人寿 XX 分公司营业部“王者先锋”活动率联赛是由 XX 分公司营销系列所有营业部参与的联赛制度,简称“活动率联赛”。
第二条 活动率联赛共分 A、B、C、D 四个组进行比赛。
第三条 活动率联赛由 XX 人寿 XX 分公司由 XX 人寿 XX 分公司营业部联赛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联赛管委会)进行组织管理。
第四条 联赛管委会由 XX 分公司总经理室成员、营销企划部经理、营销管理部经理、各营业区经理组成,分公司总经理担任联赛管委会主任,营销总担任执行副主任,销售总、营销企划部经理、营销管理部经理、各营业区经理担任委员。
第五条 活动率联赛的 A、B、C 三个组各有 11 个营业部参加,D 组有 12 个营业部参加。
第六条 本联赛 A、B、C 三个组竞赛时间为二零二 X 年一月至二零二 X 年十一月,D 组竞赛时间为二零二 X 年一月至二零二X 年十二月。
第二章
比赛及决定名次办法
第七条 比赛办法和赛程安排 一、活动率联赛以单循环的办法进行。即每组营业部,将与本组内其它营业部各进行至少一轮的比赛。
二、每场比赛按营业部的承保标准活动率确定参赛两个营业部的输赢。
三、活动率联赛的比赛双方由联赛管委会提前确定,如遇轮空的营业部则抽签确定对手,比赛以自然月为单位计算相关竞赛数据。
四、活动率联赛的 1、2 月比赛双方经抽签确定后,不再改变,自 3 月起,以单循环的办法进行比赛。
五、因遇到特殊原因,联赛管委会有权对既定赛程做出调整或更改。
第八条 决定名次办法 一、营业部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二、活动率联赛结束,积分多的营业部名次列前。
三、如果两个营业部或两个以上营业部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一)积分相等营业部之间相互比赛的赢者,名次列前; (二)积分相等营业部,且相互间的比赛结果为平局,则联赛累计保费贡献度高者,名次列前。
第三章
奖励制度
第九条 奖励制度 一、A 组联赛奖励 (一)联赛年度奖励:联赛结束排名第一名的营业部获得冠军奖杯一座及奖金 5000 元,第二名的营业部获得奖金 3500 元,第三名的营业部获得奖金 1500 元。
(二)当月优胜奖:每月每轮的胜者将得到本轮营业部经营管理费用 1500 元。
二、B 组联赛奖励 (一)联赛年度奖励:联赛结束排名第一名的营业部获得冠军奖杯及奖金 4000 元,第二名的营业部获得奖金 2500 元,第三名的营业部获得奖金 1000 元。
(二)当月优胜奖:每月每轮的胜者将得到本轮营业部经营管理费用 1000 元。
三、C 组联赛奖励 (一)联赛年度奖励:联赛结束排名第一名的营业部获得冠军奖杯及奖金 3000 元,第二名的营业部获得奖金 1500 元,第三名的营业部获得奖金 800 元。
(二)当月优胜奖:每月每轮的胜者将得到本轮营业部经营管理费用 800 元。
四、D 组联赛奖励 (一)联赛年度奖励:联赛结束排名第一名的营业部获得冠军奖杯及奖金 2000 元,第二名的营业部获得奖金 1000 元,第三名的营业部获得奖金 600 元。
(二)当月优胜奖:每月每轮的胜者将得到本轮营业部经营管理费用 600 元。
七、营业部经营管理费用奖励细则 (一)联赛期间每组每轮对抗获胜的营业部当月标准活动率必须在 1 月达到 70%(含),2 月达到 65%(含),其余月份达到 68%(含)以上方可获得本月营业部经营管理费用,获胜营业部将获得分公司提供的营业部经营管理费用,分公司将划拨费用额度至获胜营业部。
(二)联赛获胜方如因标准活动率未达标,而未能获得奖励的经营管理费用,但获胜营业部获得的联赛积分有效。
(三)若当场比赛出现平局,两个营业部将不能获得本月营业部营业费用; (四)每组每轮轮空的营业部将在下月比赛开始前通过抽签方式选择本组一个营业部,作为指标参照,比赛内容不变,奖励内容不变,被参照营业部不参与与轮空营业部的奖金分配,也不参与积分的累加。轮空营业部根据规则以抽中营业部为参照若获胜将获得奖励及积分。
(五)若联赛期间,有营业部因特殊原因退出(例,因考核降级等原因),则该小组对应轮空营业部通过抽签方式选定比赛对手,比赛内容不变。
(六)联赛期间,若有新晋升的营业部,则母部仍在联赛原组别中不变,而新晋升的营业部则依据营业部人力划分到相应的组别中。
(七)每月对抗赛确定对手的抽签工作将在每月末前的营业区经理例会或营业部经理沙龙中进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联赛各组营业部的组成,比赛双方、比赛时间,由联赛管委会公布。
第十二条 比赛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一、当月标准活动率计算方式为:标准活动率=当月上单人力/月初净人力。其中,上单人力指当月累计承保新契约规模保费 1300 元(含)以上的人力。月初净人力即为当月初人力 减去考核 清退 人力 。
注 标准活动率统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第十三条 获得各组联赛年度冠、亚、季军营业部,其奖金用于奖励营业部经营管理费用,不以现金方式奖励。
第十四条 参赛各营业部应本着公平竞赛的原则,认真积极地参加比赛,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五条 本规程由联赛管委员会解释,未尽事宜由联赛管委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