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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验收实施方案

时间:2022-04-05 10:35:02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XX县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验收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XX县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验收实施方案

 

 XX 县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验收实施方案 为始终坚持“外方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多病共防”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扎实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推进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经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开展 2021 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验收,现将验收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开学验收的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包括一中、职中、各乡(镇)中学、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公民办幼儿园)以及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疫情可控原则。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疫情没有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教师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坚持审慎原则,条件具备才可开学,确保开学后万无一失的要求,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研判确定,各级各类学校必须经逐校验收、逐人核查通过后,方可开学。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开学和

 疫情防控工作,由教育系统疫情防控领导组牵头,协同卫健、疾控、市场监管四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验收工作。

 (三)坚持校园阵地原则。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取得办学许可的民办园法人是第一责任人。

 三、开学验收的标准 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为标准。

 四、开学验收的主体 疫情防控验收小组履行学校疫情防控开学验收工作主体责任。

 五、验收分组安排 第一验收组 组长:XX 成员:XX 验收单位:XX 中学、XX 职业中学、XX 培训中心 第二验收组 组长:XX 成员:XX 验收单位:XX 中心校、XX 中心校。

 第三验收组

 组长:XX 成员:XX 验收单位:XX 中心校、XX 中心校。

 第四验收组 组长:XX 成员:XX 验收单位:青少年活动中心、XX 中心校、XX 中心校。

 六、验收时间安排 2021 年 2 月 22--28 日 七、开学验收程序 (一)按照属地原则,教育系统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我县开学验收实施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二)各级各类学校在严格对照开学验收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改。

 (三)由教科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牵头统等安排,精心组织各成员单位、各级各类学校,逐校验收。

 八、开学验收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校作为人员密集,高聚集场所开学验收容不得半点纰漏和疏忽。各学校要贯彻落实省委楼阳生书记在省委专题会议及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对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提出的要求,各学校要充分做好开学相关准备工作,开展自查自评积极进行整改,认真

 完善开学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强化疫情防控管理,确保一方净土,确保生命安全。

 (二)严密组织实施。疫情防控验收小组要加强统筹、科学研判、严密组织,有效履行职责,落实开学验收主体责任,坚持审慎精准原则,建立验收台账,逐校组织验收。

 (三)严明工作纪律。按照省、市、县各级疫情防控会议及文件精神,各学校、机构,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开学后发生传染病例。对组织不到位、不敢担当、作风飘浮、推诿扯皮的,要对主管部门、直接责任人追责问责。

 附件 1:

 XX 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准备工作验收标准 第一章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 第一条各学校应组织对全校所有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摸底调查,对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的返榆人员有密切接触的师生要逐一造册登记。要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这些师生在校内各年级、各班级的分布情况及返校前 14 天的身体健康状况,无异常情况后再作返校准备。

 第二条各学校要全面完善开学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要坚决做到防控物资准备不到位,不得开学;应急处置预案、相关设施条件准备不到位,不得开学。

 第三条各学校要在开学前对校内环境进行全面整治,重点对教室、宿舍、食堂、垃圾站、图书馆、卫生间等公共场所,进行彻底清洁,消除卫生死角。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卫生间等公共场所进行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新鲜。要对公共场所地面、公用物品、公共接触物品、物体表面进行开学前的预防性消毒。

 第四条各学校要根据本校医疗条件,加强与县工信局、卫健局联系,解决好防控疫情所必需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等设备设施,做足、做

 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

 第五条各学校要设立独立的隔离观察场所,完善相应的设施设备、专业人员、生活条件保障。要在卫生间、食堂、宿舍、教室和图书馆等公共场所配备充足的洗手消毒设施。

 第六条各学校要在开学前对学校工作人员及卫生保健人员进行疫情防控专项培训。要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群、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师生的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开展好应急处置演练。

 第二章加强开学后的疫情防控 第七条验收通过后,各学校要根据师生的排查结果和学校防控条件,精准安排师生分年级、分班级、分期、分批有序返校。

 第八条各学校在学生开学报到时对师生进行体温测量。如发现体温异常或有可疑症状,应佩戴口罩后及时报告学校,并及时就医。

 第九条各学校要严格学校出入管理,坚持凭证出入和来访登记制度,严格管控个人物流快递物品进入校园,公务快递要按照要求及时消杀做好领取登记,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第十条各学校要把创卫工作与疫情防控工作有机结合,及时对校园环境卫生开展清扫,校园公共卫生间、公用垃圾桶应每天清洁和消毒,及时清倒废弃杂物,避免蚊蝇等病媒

 生物滋生。

 第十一条各学校室内场所如教室、图书馆、活动室、休息室、实验室等应每天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第十二条各学校要安排专人对校园各类场所如教室、图书馆、活动室、实验室、学生宿舍、餐厅等定期进行日常预防性消毒 第十三条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各学校食堂实行错峰就餐,避免人员聚集。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检、午检工作。食堂采购人员、送货人员和查验人员在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

 第十四条疫情防控期间,各学校相应调整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禁止带病上课、上学;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执行审批制度。

 第十五条各学校卫生保健工作人员或健康管理员,要及时对学生及教职工的发热等情况进行检测与排查。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实行日报告,及时准确完成“一网通”疫情防控数据上报工作。

 第三章做好师生健康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一校一策”制定应急预案。如发现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早期症状(如

 发热、乏力、干咳等)和异常情况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学校疫情联络员报告。学校立即向县疾控中心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各学校要坚持 24 小时班子成员带班和值班员值守制度。各学校实行“日报告”制度,依托“一网通”大数据平台,按要求及时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第十八条各学校领导班子要靠前指挥,全面压实班子成员、相关负责人的责任,按照“思想动员到位、物资配备到位、条件准备到位、能力建设到位”的要求,确保“不漏一人、不落一角、不误一环”。

 第二十二条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报告、隔离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瞒报、缓报、谎报的,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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